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缘何层出不穷?

2018年04月17日 06:58   来源:红网   侯彦芳

  李女士至今也不敢相信,今年8岁大的儿子竟然用她手机里的支付宝账号,花掉8万余元来购买“礼物”打赏直播里的多名女主播。15日,李女士求助贵州都市报记者,既是提示广大家长留意,更想追回这来之不易的8万余元血汗钱。(4月16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的新闻层出不穷,而“打赏”的背后,往往会导致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巨大的财务危机,让听者啼笑皆非、让家长欲哭无泪。一边是吸引人的付费内容和便捷的支付手段,一边是自控力和认知能力欠缺的未成年人,对于此类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事件缘何屡见不鲜?究竟该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如何规范?

  在“互联网+”的浪潮中,“打赏”俨然发展成为一种经济模式。而许多未成年人已经成为“打赏”大军中的成员。然而,由于未成年人本身缺乏自控能力,对网络消费缺乏概念,也没有必要的价值指引,因此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费已经成为游戏、直播等互联网行业的通病,这一现象在直播行业尤为突出。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正确引导未成年的消费观念,也未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的密码,致使未成年人能够独立完成支付行为,属于监护不力,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而网络直播平台针对未成年人“打赏”乱象,出奇一致地选择集体三缄其口。原因不难猜测,但是如果网络直播平台很短视地只在意当前的经济效益,而置平台的社会责任于不顾,不仅可能会使平台陷入纠纷诉讼中,更会引发强大的舆论压力,对平台的商誉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平台、公会、主播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返还钱款。

  虽然对于未成年人的“打赏”可以事后补救,但“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要规制乃至预防这种病态的消费现象,绝不仅仅只是某一方主体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的普遍参与。

  首先,想要规制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中“巨额打赏”的非理性消费行为,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必须自律。发布者(即主播)必须对直播的内容进行自查,明晰直播的界限。这种界限是法定的界限,也是道德的界限,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也包括公序良俗等,避免在直播时做出对未成年人进行消费诱导的行为。

  其次,作为互联网直播内容的分发者,网络直播对平台运营中所产生的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直播平台对主播建立规范审查机制,提高主播的准入门槛,做好提前预防和正面引导。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主播,纳入失信主播“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建立未成年人消费风险防范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筛选出符合未成年人特质的用户,并对这类用户的消费行为进行规范,防止未成年人冲动消费所引发的问题。

  再次,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当注重引导和培养孩子更为积极正面的兴趣爱好,需知沉浸于网络直播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无裨益。未成年人年龄小,缺乏社会经验,网络安全意识较薄弱,可能还分不清给主播“打赏”与家长的银行卡数额之间有无关系。因此家长更要注意加强对钱财的管理,像支付宝、银行卡、微信等与金钱相关的支付密码最好不要告诉孩子,也不要让孩子看到。

  最后,在互联网经济野蛮生长的时期,各种经济和法律问题丛生,未成年人非理性的网络消费乱象只是冰山一角。为了让“打赏经济”等互联网产物的良性发展,更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中就显得尤为必要,网络直播平台、主播和家长们都应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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