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记者在武汉市汉阳区一家公立医院门诊检验科看到,一名年轻女子正在抽血,旁边的年轻男子拿出手机,拍下了她和身旁的医生。“手机普及后,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这名医生对记者表示,他也无能为力。随后,记者探访了武汉市4家公立医院,在受访的20位医生中,有15人表示曾被患者拍照或录音过。(3月25日《楚天都市报》)
在记者采访的20名医生中,即有15人有过被拍照或录音的经历,占比不可谓不高。此外,记者又随机走访了30名患者,表示曾给医生拍过照或录过音的人数亦达16人,其中尚未包括不会使用录音笔或拍照手机的5名老年人。由此可见,在医院,患方录拍诊疗过程的现象已绝非个别,值得引起社会重视。
录拍诊疗过程的患者如此之多,固然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有关,但也从某种角度证实了眼下医患关系的脆弱。尽管参与录拍的患者动机不一,并非都具恶意:有人习惯于“随手拍”;也有人仅为“录下医嘱,以免疏漏”。但不可否认,其中相当部分患者往往源自一种“自保”心态。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证据往往最能保护患者”。
显然,这类“自保”心态的背后,无疑是对医生群体的“不信任”。不可想象,一名随时处于“监控”状态下的医生,能够做到“心如止水”。而可以预料到的结果是,即便医生基于医德,此时同样将恪尽职守,但不排除会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有所顾忌”。而一名医生倘由此“无法展现最佳状态”,对患者意味着什么,相信不言自明。
更关键的问题是,患方在就诊过程中的全程跟拍,无疑将有损医患互信。如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某医院,当医生正在抢救一名出现呼吸窘迫的重症肺炎患者时,其家属不仅全程录像,且威胁称“抢救不过来就曝光”。倘若患方此举成为常态,势必再次伤及近年来好不容易建立、但依旧还很“脆弱”的医患互信局面。
从另一个角度说,患方跟拍的影像资料,也并非就是所谓的“撒手锏”。在法律实践中,法院对于医疗过失的认定,更倾向于采信第三方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而患方由于受限于自身专业水平及法律知识,其提供的影像资料往往难以体现客观真实,因而即便能作为“旁证”,其作用也相对有限。
更何况,患者一旦擅自将相关影像资料公诸于众,则涉嫌侵犯医生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若是其中出现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或不实评价,甚至还将涉嫌侵犯医生的名誉权。如此一来,岂不是成了典型的“损人不利己”。
事实上,我国医学后备人才尤其是全科医生及儿科医生之所以“青黄不接”,除了医学教育环节需要改善、医生待遇需要提高外,医患互信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患方在公开场所录拍就诊过程,并不违法,但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如此一来,伤及的不仅是医生群体,更是患者本身。
患方录拍诊疗过程之举,实在有损医患互信,无疑不值得效仿。实际上,医生群体从总体上说,是完全值得患者信赖的,正如电视剧《无限生机》的片尾曲歌词所言,我把生命托付给你,是对你的信任。倘若我们的医患关系,能够早日如歌词所言,则无论对医生,对患者,都是“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