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至一年“3.15”。微信公众号“央视财经”,提前剧透了今年“3.15”晚会的两大重点关注领域。据晚会总导演尹文透露:“采访发现农村市场成了很多消“废”品的倾销点,这个“废”是哪个“废”,我们过去认为是消费的“费”,而现在是废品的“废”,大量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到农村市场;第二我们关注的是公共安全,我们从我们身边不起眼的地方,从隐蔽的工程发现很多安全的隐患,我们把它揭示出来,维护我们每个人的利益。”
最后的谜底究竟如何,还请拭目以待。不过,从近年来的消费者维权热点可看出,消费者权益保障,已经不再仅仅是“打假”这么简单,总体上已指向一种对更好的商品与服务质量乃至消费环境的追求,其重心也面临着“空间”上的变化。
一是,农村市场的消费问题愈发受到关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所谓的打假、消费者维权,其实都是建基于一种城市话语。而农村的消费问题,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渠道更少,而相对处于一种失语状态。同时,也正因为市场监管力度,在城市与农村市场之间的分布失衡,导致近年来,不少假冒伪劣产品“被逼”进入了农村市场。今年的“3.15”晚会将重点关注农村,或是对此现实的一种回应。
另一种转变,则是消费问题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当网购成为一种普及的消费方式,过去在线下未能解决的消费痼疾也随之上线,这并不难理解。不过,这一块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常意义上的网购问题,包括发货不及时、以次充好、售后服务等等,这些都属于原有线下问题的一种延伸。另一方面,随着消费升级,网购环境成为一个越来越无法被忽视的问题。颇具代表性的如,消费应用APP是否会侵犯公众隐私?合理的信息让渡与数据收集,边界该如何厘定?以及一些网站的搭售问题,这些都成为困扰网购消费体验提升的突出问题。
在“互联网+”消费的语境下,消费者的权利维护,还呈现出另一大难题,即随着互联网应用创新和消费模式迭代的加速,很多产品和服务走在了既有制度规范的前面,消费者权利保障也随之出现灰色地带。比如,据中消协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月3日,共收到消费者关于共享单车的信件2383封,有共享单车企业无偿付能力,不能及时退还押金,引发全国性群体投诉。这考验的是监管部门对新兴产业的审慎包容与消费者权益维护的平衡能力。
套用“弱者才有节日”的说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今天愈来愈“热闹”,无论从舆论的议题设置,还是从监管部门到企业的应对,都能说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确实还有待提升。而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消费者的权利保障,有着丰富的内涵与广阔的外延,甚至成为某些基本公民权利维护的一种补充,是关涉人们“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事实上,今年中消协所确定的“3.15”主题便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指望一个节日来兜底消费者权益,或者希望日常的消费问题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豁口都能在某一天“补齐”,终究是不切实际的。但承认这一点,并不是说“3.15”就不需要了或过时了,过时的只有陈旧和套路化的议题设置。消费者权益日的“初心”依然应该被放大,那就是提醒这个世界,消费者权益状况仍处于一种“弱”状态,它需要被更多的凝视和关注。
当然,这种关注,应该是通过畅通的维权渠道、完善的市场制度体系以及有效的市场监管来实现。在这个意义上,消费者权益日既要减负也要增负,减负是指,不应该将日常的权益保障问题寄希望于这一天以危机公关的方式来处理;增负是指,这个节日对于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提醒与倒逼作用,还有待强化,并且需要更正确的打开方式。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