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友缘何力挺综艺“治抄”?

2018年02月02日 10:39   来源:东方网   陈海荣

  最近,韩国政府刚刚通过一项专门针对中国的“强硬”政策,却引得众多中国网友力挺“干得漂亮!”。根据该国通过的《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届时,如果再有国外综艺节目“抄袭”和“山寨”韩国文化产品,便可据此向外交部等机构提出协助要求,进行跨部门协同合作。(2月1日环球时报)

  韩国综艺“立法治抄”,中国网友为何也点赞支持?从网上的热议来看,原因其实很是简单:有人说“终于明白电视里为啥有那么多傻傻的节目了”,也有人称,“某些综艺照搬照抄国外节目的确太明显,吃相实在太难看”。这也印证了,韩媒报道的近几年《尹餐厅》《请回答1988》《孝利的民宿》等人气节目接连被外国抄袭,真的有其凭据所在。

  文化产品当然也需要引进借鉴。比如,早在2012年的时候,湖南卫视通过买入韩国MBC电视台《我是歌手》的版权,一举令这一音乐综艺成为了国产同类节目中“王牌”;而此后,浙江卫视和湖南卫视又分别从韩国购入《奔跑吧兄弟》和《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制作版权,也都大获成功,并因每次高达几千万的版权费用让韩国电视台尝足甜头。但无疑,对于任何国家来说,繁荣文化的真正抓手,还得坚持走激励原创的这条正途。

  综艺节目等文化产品要鼓励原创、遏制“原抄”,我国早有动作。2015年4月15日,北京市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了综艺节目模式,是指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换言之,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的,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其中的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热衷走“原抄”捷径者,大不了“少抄国内,多抄国外”。

  面对同质化严重的综艺节目,遏制抄袭和克隆必不可少。实话实说,在娱乐节目中宣传和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我们并非乏善可陈。且不说“中国诗词大会”“中国成语大会”和“欢乐中国人”等那些有着鲜明民族“文化基因”的原创佳作,有不少观众更认为,像《舌尖上的中国》等节目,完全称得上精品中的精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外综艺祭出“立法治抄”的狠招,何尝不也是促使我们坚定去自我创新的另一种动力?

  综艺“山寨”和“原抄”,绝非繁荣文化的原创正途。更何况,国情不同,观众的欣赏趣味也不同,人家的东西未必都值得奉若圭臬。表面华丽或许只是“金玉其外”,热闹火爆也可能是“文化垃圾”。整治综艺节目的胡乱“拿来”之风,不必腹诽或埋怨国外所谓的“强硬”政策,倒是真该从基础做起,去思索和力推中国优秀编导队伍不断壮大的强本之道。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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