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贷名义受贿甚至搞“虚假借条”,挪用公款违规放贷获取利益,借助职务影响直接参与或通过代言人非法集资、放贷谋利……媒体记者近日调查梳理发现,有的地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借贷的问题屡禁不止、花样百出,甚至成为一些问题官员涉贪涉腐的新套路。(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看似新套路,实则老问题。不管是“以借款之名、行受贿之实”,还是涉腐官员参与违规借贷,始终未脱离“权钱交易”的窠臼,本质上仍是权力寻租、权力变现的方式之一,无非就是打着“借贷”的幌子,企图以“市场行为”或“民事行为”来掩饰权钱交易行为,妄想问题隐蔽化。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些涉腐官员自认为手段很高明,其实在法律的警戒线下,早就原形毕露。事实证明,任何想靠“套路”瞒天过海套取好处的行为,最终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而诸多警示案例也一次次警示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据中央纪委网站通报,2017年1-12月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可见,不管是“新套路”还是“老套路”,只要胆敢涉腐,最终走上的都将是不归路。
“套路”害人终害己。隐藏再深的违纪问题,也难逃党纪国法“利剑”高悬。任何不讲原则、不讲纪律,只讲“套路”的行为,无异于自我加“套”,即便“换马甲”“玩花样”能侥幸躲过一次,但任何“套路”的终点都会是害己,这点从无例外。同样,在“借”字上做文章,哪怕能躲得过初一,也绝躲不了十五,再多的“借条”也掩盖不了触犯法律法规的本质。玩这种“套路”的涉腐干部,虽然可以得到一时的金钱入兜,享受一时的奢华挥霍,但这种损害公权力权威与政府公信力,也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最终会让涉腐干部丧失自由,更会背上一生的道德枷锁。
“忠诚、干净、担当”永远是党员干部最好的“护身符”。尽管健全法规、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等办法,确实能减少“套路”滋生的土壤,但再健全的法律法规,再完善的规章制度,少了人的思想为“篱笆”,终有行为“出轨”之时。这就要求每名党员干部筑牢“干净为官、清白做人”的思想防线,远离“套路”。
其实,所谓“贪”,不过是“今天有贝”,那明天会有什么?这个问题值得每一名党员干部好好反思。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