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涨体现收入分配正义

2017年12月20日 16:15   来源:东方网   盘和林

  自2005年起,我国养老金水平持续稳步提高,截至2017年已实现十三连涨。尽管养老金支付压力上涨,但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措施,今年以来,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一揽子政策相继出台。多位专家表示,2018年养老金十四连涨几无悬念。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多重因素影响,养老金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

  近年来,养老金调整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机制,我国养老金持续十三年稳步提高。从微观的角度来说,与工资或物价挂钩,能避免退休人员因为物价上涨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从宏观角度而言,也是让退休人员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提升他们的“获得感”之义。

  笔者认为,我国近年来的养老金连续上涨并不是以增加缴费人员负担为前提,反而是下降,并以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财政民生化支出为基础,显然已经跳出了“养老”的局限,成为社会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充分体现了收入分配正义,其中也包含了社会保障正义。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从字面上也不难理解,养老金即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老有所养”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的福利制度和文明的重要标志。

  无须讳言,我国养老金制度的确存在亟待优化的地方,这也是近年来改革的重点。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政府一直承担着养老金“兜底”的义务,李克强总理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承诺中央为养老兜底,为了消除民众对养老问题的顾虑,他还表示要“做个安民告示”,承诺“老有所养不会、也绝不能是一句空话!”

  之后,我们相继看到了政府坚决履行社会保障“最终付款人”责任的强有力行动,即以公共财政支出承担起养老金的财政责任。

  有媒体记者查阅历年的统计公报发现,从2002到2016年这15年间,各级财政对养老金补助已达3.2万亿元。人社部从2002年开始在年度统计公报中单列各级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情况。2002年中央财政补助为408.2亿元,2016年各级财政补贴已经达到6511亿元。从补助金额增长的情况来看,从400亿元到2000亿元用了9年,从2000亿到6500亿用了6年的时间,其中2015年、2016年补助金额大幅提升,2015年比2014年增加了1168亿元,2016年又比2015年增加了1795亿元。

  前不久,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将部分国资注入到社保基金池后,预估抄10万亿,其利润率相当可观,能在很大程度上填上养老金的未来可能存在的基金缺口。

  诸多的开源举措为养老金持续上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就是我们所看的一个事实:一方面,养老金连续十三年上涨;而另一方面,为了减轻企业及公众的负担,近年来持续通过直接降低缴费比例、调低职工最低工资等措施,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显著下降的,也就是说,我国养老金上涨并不是简单地“羊毛出在羊身上”。

  简单来看,财政支出好像只是为了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但从更深层次来看,这是实现财政三大职能之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和现实途径,通过养老金上涨,不仅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构建了“安全网”;同时,还起到了扩大老年人群体收入的“配置阀”作用,是国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战略的主要措施之一。

  “极大极小原则”是社会收入分配尤其是再分配的主要理论依据,即财政政策的目标应该是实现社会状况最差的人福利最大化;并不算极端的商品平均主义的观点也认为,社会中的某些特殊商品如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就应该公平分配,毫无疑问,社会收入再分配就是要向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中低收入群体进行倾斜,体现了社会收入分配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把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执政理念与追求,在十九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换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养老金持续上涨当然是满足退休人员美好生活需要、实现“老有所养”承诺的重要手段。(作者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