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值得期待

2017年12月20日 09:30   来源:法制日报   魏文彪

  共享单车要押金,万一运营公司倒闭了,押金就要“打水漂”?最近,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企业退押金一拖再拖,消费者投诉不断。这下,消委会放“狠招”了。记者刚刚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广东省消委会打响了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小鸣单车将走上被告席。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12月19日《信息时报》)。

  正如广东省消委会表示的,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秩序。然而,面对一些共享单车企业的侵权行为,绝大多数共享单车消费者基于诉讼成本高等原因,放弃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已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不仅让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维护,也让一些不退押金的共享单车企业更加肆无忌惮。

  在这种情形下,像广东省消委会这样对拒绝返还押金的共享单车企业提起诉讼,将其告上法庭,可以解决单个的消费者由于诉讼成本高导致消费权益难以得到维护的问题。个别消费者向拒绝返还押金的共享单车企业提起诉讼,即便最终胜诉,也无法让其他未发起诉讼共享单车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而消委会或消协对相关拒绝返还押金的共享单车企业发起公益诉讼,则可以维护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消委会除了提出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之外,还要求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广东省消委会的目的并非局限于解决押金退还问题,更是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让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所以,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还具有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给消费者提供无忧的维权保障的重要意义。

  当前,部分企业侵犯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不仅仅在共享单车消费领域存在,在其他诸多消费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于部分企业侵犯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各地消委会或消协主要做法是向消费者发出警示、发布相关调查报告以及进行调解等,鲜有消委会或消协对相关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期待广东省消委会起诉小鸣单车这一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能够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地方的消委会或消协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坚决果断地对那些侵犯不特定消费者权益且拒不整改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让各领域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依法得到切实维护与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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