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2017年12月18日 08:20   来源:中国网   王振峰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将召开。明年经济工作重点将围绕那些方面展开,如何定调明年房地产调控,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无疑是十分特色且相当关键的一年。其实,12月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透露了很多信息:会议反复强调,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

  鉴于此次会议是党的十九大之后首次的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有可能侧重提出做好明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央对当前经济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并提出中央决策的总体思路。

  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房地产市场的一句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网上刷屏了!实际上,这只是中央涉及房地产一个比较具体的形象化说法,如何坚持这一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定位,并加以落实,无疑是本次会议一大看点。

  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聚焦经济工作,初步释放出明年房地产调控“怎么干?”信号,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由此得出一个前瞻预判:“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将优化到房地产相关立法和具体的税制政策及法规上,紧扣住“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经济发展核心思路,并作为深化供给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一环。

  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意味着今后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财税、土地、投资、以及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住房制度和长效机制,使房地产回归住房属性,减少金融属性,防控“用来炒的”各种投资投机性风险。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是中国最流行的一句话,深入民心,若变成现实,也许会“伤害”某些人利益,挡住一些人的“财路”;再者,这一住房政策要落实到地方尤其是基层,在有效操作及具体实践上尚存在不少模糊地带。另外,对合规投资者而言,如何理解“房住不炒”,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恢复市场运行规律,尤其对回归居住属性、正本固源的长效机制该如何期待等,也是认识模糊、拿捏不定。因此,加快房地产立法和相关税制、法规政策的优化,已变得势在必行!

  将房地产调控融入“房住不炒”定位,既要将调控法制化,更须加快改革,以创新的制度、法规和机制来支持调控,力求长效,避免短期行为。过去十多年来,以“双限”为代表的限制房价、抑制房地产泡沫的短期性策略,尽管受到周期性因素影响,最终都导致新一轮房价的强烈反弹;特别是一些资金非法借道进入地产市场,利用加杠杆的资本非正常流动进行投机炒作、兴风作浪,极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必须严加管控。

  房价问题,是目前关注度最高、影响面最广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无法回避的重大改革问题;与之同时,房地产行业发展又兼具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产业链条极长,利益关联度又最宽泛,若解决不好容易激发各种矛盾,更考验政府执政能力。因此,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更要靠优化房地产相关立法和税制政策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

  总之,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能研究制定重大且影响深远的房地产政策,相应的长效机制建设之法治保障,或是最大亮点,我国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周期,政策基调可能变得“稳中趋紧”,更加强调房地产市场的居住属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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