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落地的“课后服务”非良策

2017年12月13日 15:25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近日,中国之声在全国多地调查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对文件的落实不太积极,甚至有个别教师做起了学生家长的工作,希望家长不要给孩子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班,教育部门的文件遭遇变相抵制。家长没时间接孩子,学校老师提供课后服务的热情不高,催生了相当数量的社会托管机构,其中不乏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家长不放心可又无可奈何。(12月12日《央广网》)

  中小学的放学时间早则下午两三点,晚则下午四五点,给家长出了一道难题:没有人接回家。同时,也给学校带来了麻烦,家长不来接学生,学校管理成了难题。教育部急家长和学校之所急,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以此破解家长和学校的难题,出发点和主动作为的态度都值得肯定。

  不过,实际效果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从媒体报道来看,教育部的“指导意见”遭到了学校的变相抵制,好政策难以落实。比较共性的问题是学校老师做家长和孩子的思想工作,动员学生放弃“课后服务”,奉劝家长不要申请“课后服务”,并要求学生家长书写“自愿不参加课后服务的申请”。部分家长虽不情愿,但是,不敢违背老师的意愿,只好“被自愿”。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有人或许认为学校不执行教育部的意见,有人或许觉得老师不负责任。表面看起来问题如此,但实际上问题仍然在“指导意见”本身。一方面所谓“指导意见”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学校可以接受“指导”,也可以不接受“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强制措施可以约束,另一方面“指导意见”本身存在问题,学校和老师难以执行落实,或者说存在执行困难,这正是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的缺陷。

  比如,增加“课后服务”,就增加了责任,也增加了管理费用和人员开支,同时,还要承担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在“高压”政策下,多一份责任就多一份压力,学校相关负责人包括老师等要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与此同时,学校又没有任何权利,出现了权责利不对等的尴尬现实,学校相关负责人无法说法老师,也调动不了老师的积极性,对学生的管理就会存在难以预料的漏洞,这个责任没有人能够担得起。

  所以,某种程度而言,教育部的“指导意见”不接地气,也不能说服教育工作者,好想法当然难以落地。因此,这提醒教育部要完善“指导意见”,做到责权利对等,才能服人,也才能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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