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田勇: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017年10月31日 08: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周天勇:

  由于居民收入提高的速度相对慢于资本集中和技术发展的速度,加上人口收缩,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不足导致了生产过剩。为此,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依靠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此外,降低成本的配套改革,土地和城市房地产等不动产产权及市场配置改革要加快;加快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配置改革;加快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让人口流动起来;结构转型应当既升级转型,又扩大就业;加速盘活资源、提高效率、扩大增长空间。

  郑东亮:

  就业与每位劳动者息息相关。追求更高质量的就业既是劳动者的自然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个人而言,更高质量的就业通常意味着合理增长的劳动报酬、稳定的工作机会、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体面的社会地位;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更高质量的就业包括更充分的就业、更优化的就业结构、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等。

  苏海南:

  拓宽收入渠道,过去我们谈得比较多的是财产性收入,主要指居民通过家庭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收入,包括购买股票、债券、理财、房屋出租出售等。财产性收入的占比,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依法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更加重视规范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和完善相关制度,拓展金融产品投资、实业投资及租赁服务等增收空间。

  赖作莲:

  新农村建设要求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从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增长到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增长了2.45倍,为农村居民迈向生活富裕、富足打下了坚实基础。在生活宽裕基础上,对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而提出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潘向东:

  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与此同时,随着金融创新加快和金融混业经营加速,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是当务之急,从而保证金融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稳定性。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任泽平:

  中国正从制造业大国迈向制造业强国,中国制造在一些领域已经在全球占据重要地位,新技术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例如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此外,作为衡量创新的重要指标,我国研发支出规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到2016年已经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研发投入大国。

  邵智宝:

  普惠金融是普遍存在的世界性难题,而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解决普惠金融服务成本高、收入小、风险高等问题。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打破普惠金融的时空约束、打破金融服务的成本限制、信息壁垒和客户排斥。为普惠金融深化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和市场环境,需要建立更多普惠金融辅助性支撑措施,同时要研究建立普惠性市场征信的管理措施,推动建立有别于传统银行征信系统的互联网征信市场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发挥互联网征信对传统征信的补充作用。

  安宁:

  在解决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可更多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产配置,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前,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新三板以及地方股权交易市场均已进入规范发展轨道。通过股权、债券、金融衍生产品等直接融资形式,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和创新,这是一条被成熟市场多次证明的有效的路径。在我国经济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双创”活动日益高涨的特殊时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确实应该也必须承担起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的重任。

  陈楚:

  只有获得了消费者信任的互联网金融,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任何收益的获得,都应当是建立在良好的金融风险控制基础之上。如果没有良好的风险控制制度,再好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很可能功亏一篑,覆水难收。

  郭田勇:

  未来,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期待未来能够强化监管,引导金融资源最大限度地投入实体经济。同时,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期待未来更多的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企业受益于股权投资,扩宽融资渠道。

  周丽莎:

  十八大以来,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转为以“管资本为主”。实现这个转变的前提是,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的“企业”转换成价值形态的“资本”。国有资本作为股东,通过公司治理的途径,使国有资本增值。在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进行了监管模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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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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