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权利界定是清晰的,并且没有交易费用,那么无论产权的初始配置怎么样,资源都将被配置到最高价值的用途上。
如何理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先要了解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说:假如权利界定是清晰的,并且没有交易费用,那么无论产权的初始配置怎么样,资源都将被配置到最高价值的用途上。
发现了一个山洞,既可以用来窖藏地瓜,也可以用来窖藏金银,那么山洞最终会被用作什么用途呢?科斯说,只要山洞的产权是清晰的,那么就一定会被用在最高价值的用途上。
假设窖藏金银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而山洞属于农民所有,那么银行家一定会向农民租用山洞。农民一看,窖藏地瓜的收益不如银行家给的租金多,自然就会把山洞租给银行家。反过来,假设窖藏地瓜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而山洞属于银行家所有,那么农民一定会向银行家租用山洞。银行家一看,窖藏金银的收益不如农民给的租金多,又会把山洞租给农民。结论是什么?只要山洞的产权是清晰的,那么不管归谁所有,都会被用在最高价值的通途上。
科斯定理表明,产权清晰界定很重要,但是产权的初始配置不重要。只要产权是清晰的,无论怎样配置,哪怕用抓阄的办法胡乱配置,最终资源也会落到最能发挥其作用的人手中。
当然,你可能会说,交易费用为零才是这样,交易费用为正就未必了。有人据此得出结论:交易费用为正,那么权利的初始配置就是重要的。这被人称为科斯反定理。但科斯反定理是错误的。
假设资源在张三手中能创造10元的价值,在李四手中能创造15元的价值,可是发现交易对手、签订协议以及完成交割的费用是6元,那么资源就不可能转移到李四手中。因为重新配置产权产生的收益只有5元,可是需要支付6元的成本。
问题来了,资源为张三所有,不能配置给李四,是否就是无效率呢?
如果当时没有人认识到资源配置给李四能产生更高的价值,就不能说资源为张三所有是无效率。我们说的最大化是约束下的最大化。既然没有人能认识到资源为李四所有能产生更高的价值,那么这个更高的价值在当时的约束下就是不可实现的,资源归张三所有就是最优。
如果李四认识到资源在自己手中能产生更高的价值,那么李四一定会购买或租用张三的资源。如果王五认识到资源在李四手中能产生更高的价值,那么王五就会做起中介的生意来。假如把产权配置给李四增加的价值超过6元交易费用,那么产权的初始配置还是不重要。
麻烦在于新增价值只有5元,可是重新配置产权要花费6元。这种情况下产权的初始配置该重要了吧,然而实际未必如此。约束下利益最大化公理意味着,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降低交易费用,把时间拉长一点,动态地看,资源还会落到最能利用它的人手中。
所以只要产权被清晰界定,并且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产权的初始配置就不重要。
一定要吹毛求疵,说假如资源一开始就归李四所有,社会不就节省6元的费用了吗?可是既然承认有交易费用,谁能知道李四能比张三多创造5元的价值呢?13亿中国人,每个人比他人能多创造多少价值,谁能知道啊?人又不是神,怎么可能那么完美嘛。交易费用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完美”很可能是无效率,而“不完美”可能恰恰是有效率。
举个例子。有人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但无效率。好比张三,偷东西打80板才不再偷,李四呢,打20板就不再偷了,可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打50板。结果是什么?是张三继续偷,李四却干不了活了。为什么不是张三打80板、李四打20板呢?难道不是这样才最好吗?可是你怎么知道张三打80板才不再偷了,李四打20板才不再偷了,13亿人,每个人各打多少板正好不再偷呢?计算这个费用高得惊人嘛。考虑了这个费用,是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打50板反而有效率啊?考虑到交易费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公平又有效率。
追求产权初始配置“完美”的人,难道不明白,假如产权初始配置就是“完美”的,那么还需要市场干什么?怎么可能还有市场交易呢?市场表面交换的是物,实际交换的是物背后的权利。市场以清晰的权利界定为基础,市场又进一步改进产权配置,使其达到最优。每一次的市场交易,都是在改善产权配置,无效率的产权配置不可能是一种稳定状态。
也有可能,没有交易来改善初始的产权配置,但即便如此,初始状态也是有效率的。
当然,我们说产权清晰,初始配置就不重要,只是从效率的角度来讲,并没有考虑分配效应。产权的初始配置对于收入分配有决定性的影响。考虑到这一点,初始配置又是重要的。
(作者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