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兰州公交“流动书架”两个月被“偷光”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显示,设立仅仅两个多月之后,原本摆满图书的书架已经“光秃秃”,站台保安则表示图书都被乘客拿走了。(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
观看视频的网友纷纷指责,乘客的素质太低了,居然把书都顺走了。不过,再仔细想想的话,既然称之为“流动书架”,那么书就应该“流动”起来,才符合其流动的本义。
书丢了也不能全怪乘客,因为该“漂流规则”并不合理,有太大的局限性。毕竟乘客在公交站的停留时间有限,一般也就几分钟到几十分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看完一本书。事实上,在其他城市所设的“图书漂流站”,并未限制在公交站台里,而是分布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段。而且,其“漂流规则”亦支持市民拿走看,并鼓励市民“以书换书”。可见,这种“漂流规则”才符合市民的借阅需求,亦能够将图书的流动性激活,使得更多人主动参与图书漂流活动,以提升图书借阅率。
由此对比可知,兰州公交“流动书架”被“偷光”的主要因素,其实是“漂流规则”存在缺陷,过于限制乘客的阅读时间和范围,而忽视了图书漂流的真谛。须知,图书停留在书架上只会沦为形象工程,要真正在广大市民手里流动起来,才能达到图书漂流的意义。因此,不能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于乘客,还要反思规则本身的问题,及时予以修订和改善。
更应看到,在短短两个月内,“流动书架”就“光秃秃”了,亦证明其摆放的图书有阅读价值,乘客有借阅图书的现实需求。这是个好的反馈信号,应以此为鉴,重新修订图书“漂流规则”,允许乘客将图书带走,并在市区其他地方也铺设“流动书架”,实现通借通还,给予市民更充分的借阅自由和便利。还不妨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图书漂流活动,将家庭闲置图书也拿出来,加入流动之列,让图书发挥出最大的阅读功效,让书香沾染更多市民的双手。(江苏 职员)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