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院餐厅差评之后被拘留 不能止于撤销处罚并赔偿

2017年08月22日 07:30   来源:西安晚报   舒锐

  8月16日,河北涉县城关派出所拘留了一名男子,原因是该男子在网上发布帖子抱怨当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20日,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撤销对该男子做出的处罚决定。(8月21日《重庆晨报》)

  差评后被拘留,当地警方的处理方式,着实让人瞠目结舌,这不仅和法律规定相左,更和常理明显相悖。

  事实上,法律不仅不禁止差评,反而鼓励我们积极揭发商家的不端行为,对消费者的言论赋予了更大容忍的自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该事件的处理不能止于撤销处罚并赔偿,还有必要深挖下去,举报者到底是谁?和执法者是否存在利益瓜葛?执法者何以做出如此荒唐至极的处罚?具体执法人究竟是法盲还是帮人打击报复?对于这些问题,当地政府及上级公安有必要深入调查,为这个着实荒唐的处罚,给出一个能有说服力的解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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