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年轻妈妈孔令群,她的户籍栏上性别信息为“男性”。因户籍性别不符,她不仅办不了身份证、结婚证,也不能办理女儿的出生证明,这使得孩子的户籍及今后的上学都会受到影响。自2010年起,她和家人前去派出所更改户籍信息,多次被要求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证明自己是“女性”。(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成年女子,去修改户口上错误的性别,竟然被拖了七年,竟然被要求出具自己是“女性”的证明,叫人匪夷所思。
其实,奇葩式证明的存在,大部分来自这三个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在怕犯错误追求绝对保险的同时,又不愿跑腿或下到基层去看一看。很多需要奇葩证明的事情,只要工作人员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下去看一看,是什么情况一目了然,根本就无需什么证明。
二是某些基层窗口的工作人员,把自己当成了“衙门”中的人。这些基层窗口的工作人员,虽然权力不大,但如果真的把自己当成“衙门”中的人,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就很容易借办事,借奇葩证明刁难群众。
三就是借机敛财了。一些单位,明里要求奇葩证明,暗里给钱就能通过。还有一些要求奇葩证明的单位,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上下级单位——兄弟单位,友好单位可以借所谓的“成本费”“工本费”敛财。甚至,一些单位互相要求出具对方的奇葩证明,以更隐蔽的方式互相帮助敛财捞钱。
再回到上面这个新闻,连医院都震惊“这位女子孩子都这么大了,还想怎么证明呢”,从而拒绝在“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上再开证明,这对涉事的派出所来说,对涉事的工作人员来说,仅归咎于“教条主义”恐怕说服力还不够吧?希望有关方面再认真查一查,看看还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