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为“怒怼”奇葩证明的警察点赞

2017年07月18日 07:17   来源:红网   庞玉强

  据7月17日《重庆晨报》报道,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一对夫妻为了孩子就近择校入学,校方却提出要求——需父母一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辖区派出所无奈之下开具了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同时在证明后面附文,对学校做法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请求该校取消该证明。

  这份“任性”的证明材料迅速刷爆了网络,网友纷纷为“怒怼”奇葩证明的警方点赞,认为公安部门“怒怼”学校的不合理要求,“打脸”学校,大快人心。然而,笔者在看到这则“怒怼”学校的证明后,认为应且慢为“怒怼”奇葩证明的警察点赞,个中缘由,听我细细道来。

  诚然,在国家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的大环境下,学校要求家长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的相关要求和精神,确实该“怼”。警察一“怒怼”,百姓就“解气”。但“解气”之余,还要想想这个事情的后果最后会伤害了谁?除了“怒怼”外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处理此类问题?

  在该事件中,派出所最终开具了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这个“奇葩明证”究竟该不该开?根据规定,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另外,早在2015年8月,公安部即公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正是其一。那么,无论是出于无奈,还是出于便民考虑,派出所开具该“奇葩明证”都有违规嫌疑。

  派出所开具的这份“任性”的证明材料,文后附上质问学校的四条意见,看似解了气,也给学校提了醒,但很可能对按照学校要求前去开证明的这位家长以及他们的孩子造成了“误伤”。有句古话叫“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我们很难保证,学校收到这份被“怒怼”的证明后,能够心平气和地虚心接受,而不是把怨气撒在这位同学和其家长身上。看似解气的“怒怼”,实际上是把两个职能部门理应相互沟通的职责转嫁到了老百姓身上。

  比起直接拒绝或置之不理,派出所“怒怼”奇葩证明的行为确实为一种进步。但在国家要求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大背景下,警察面对各种“奇葩证明”仅仅“怒怼”显然不够。“奇葩证明”泛滥的一大原因,就是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在该个案中,派出所和学校属于同一辖区,面对学校的不合理要求,派出所理应主动联系学校叫停这种行为。发个规范性文件,或者来一次行政沟通,就能完美解决此类问题。

  “怒怼”行为说到底还是没有真正把服务老百姓放在第一位,是一种权力的傲慢,也是一种庸政懒政怠政的具体表现。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剔除行政管理体制的顽疾,真正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上。职能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老百姓不应成为那只滚来滚去的“皮球”;职能部门之间打破行政壁垒,也不应该让老百姓成为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传声筒”。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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