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丧假要开“奇葩证明”缺少人性

2017年05月11日 10:53   来源:东方网   张立美

  “请假办丧事,竟然还要派出所开证明!”日前,在上海打工的谢女士因为父亲去世要回家奔丧,可是公司却让她开“证明”,村里的证明不行,还要让派出所出具。这让她遇到了难题。(5月10日《新安晚报》)

  不可否认,当下确实存在一些企业职工骗假的现象,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比如,在2015年,上海一外企白领以探亲的名义成功请到了假,但结果并没有回老家探望父母,而是出国旅游,最后丢掉了饭碗。企业为了防止和杜绝职工骗假,要求职工为包括办理亲人丧事在内的请假事宜出具相应的请假证明,这本身无可厚非,也不奇葩,属于正当的要求,要不然请假就成了口头要求。

  但是,企业要求职工提供事假证明具有合理性,并不等于企业就可以任性要求员工出具“奇葩证明”,这是两回事。员工请丧假,企业要求员工先提供派出所没有办法出具的“奇葩证明”,这就是在为难、刁难员工,缺少了起码的人性,背离了正常的人伦之情。

  从办理事情的轻重缓急角度说,入土为安是我们中国人传承几千年的思想观念,子女给父亲办理丧事这是一件非常大、非常急迫的事情,耽误不得。特别是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人伦理念,能够见到亲人最后一面非常重要,子女不能送父母最后一程,那是一辈子的遗憾。而且,面对亲人去世的重大打击,绝大多数人在短期之内都不太有心思想其他事情、问题,就想着尽快回家见到亲人的最后一面,办理后事。在员工还没有替去世的父母料理好后事之前,企业要求员工先得从老家开具请丧假的证明,这显然是在给请丧假的添乱、添堵,没有考虑到员工的悲痛,缺少了人性。因为员工是不是在骗丧假,完全可以要求员工回来在销假之时提供相关证明,并不必在请假时就提供请假证明。

  近年来,自上而下都在清理、根治饱受社会诟病的“奇葩证明”。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企业却丧失人性,要求请丧假的员工提供“奇葩证明”,这其实反映了治理“奇葩证明”存在缺陷,主要是针对公共部门要求普通民众提供“奇葩证明”的现象,而对于一些民营企业让员工提供“奇葩证明”问题的关注不够,也没有拿出有效的治理政策和手段。从这个角度说,要彻底根治“奇葩证明”,就不能只是针对公权部门要求民众出具的“奇葩证明”,也应将非公权部门要求内部员工、民众提供“奇葩证明”纳入其中,切实保障大众的合法权益,让大众更便捷的办事,包括职工请假。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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