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猥亵案的能与不能

2017年08月16日 08:39   来源:深圳特区报   王琳

  凭自然理性去转发事件信息,本是正义之举,但不当的曝光,却可能在法律上对受害女童带来二次伤害

  几天前发生在南京南站的一宗猥亵女童案有了最新进展。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发布消息,确认“摸胸男”段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已被刑事拘留。而受害女童是段某某父母的养女。段某某的父母目前也正被调查。

  这一案件之所以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并酿成事件,除了加害人的肆无忌惮,也有受害女童的麻木,以及同行监护人的默然。受害女童系同行成年男女的养女被警方证实之后,收养问题也进入公共舆论的议程设置之中。另一个细节则是,警方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步披露案件最新进展时,也提醒网友在传播相关信息时,应注意保护受害人隐私。

  这种提醒显然是必要的。涉嫌猥亵儿童的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这意味着本案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段某某的罪与罚,会由法院在依法审判之后给出答案。大庭广众之下,段某某公然把手伸进同行小女孩的衣服里进行猥亵,由此引发的社会讨伐本就是无法又无德者应该付出的代价。这在公共舆论场上,并不缺乏多数共识。刑法规定,熟人(包括亲人)实施的猥亵儿童并不拥有法外特权。

  这一案件也显示出中国从“身份之治”转型到“法律之治”的艰难。一有社会热点案件发生,总有一些人习惯于从身份出发,去界定当事人的权责利。殊不知,在法治时代,身份同样要受法律规范的调整。比如,段某某父母在已有一子的情况下,另行收养女童是否合乎收养法的规定,就是社会关切中的另一分支。养父母的身份,也需要法律认可。不少网友进而指出,哪怕收养是合法的,段某某父母也应被剥夺抚养资格--因为他们没有尽到作为养父母在法律上的义务与责任。

  保护受害人隐私是另一个焦点。当然,网络热传的相关图片上,受害女童多被打上了马赛克,这被认为是对受害人隐私的积极保护。而对那名涉嫌猥亵儿童的嫌疑人,由于其陷入千夫所指的尴尬境地,故此有心曝光他的网友不计其数。这一景象,看似围观群体对猥亵者的惩罚,实则又牵连到受害女童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被曝光的涉嫌猥亵嫌疑人(无码)图像,恰恰就属于“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凭自然理性去转发事件信息,本是正义之举,但不当的曝光,却可能在法律上对受害女童带来二次伤害。

  保护未成年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具象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每一个细节中。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资深媒体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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