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之祸,成为2017年夏天的热词。天津静海传销中,“蝶贝蕾”尤以为盛。据平安天津官微通报,该传销组织规模庞大,等级分工明确,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者达7000余人。其中,在静海及周边地区发展传销人员达1600余人,占比近23%。最新消息称,天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批捕9名“蝶贝蕾”传销组织头目。(8月9日中国新闻网)
法治得彰,罪恶必惩。9名“蝶贝蕾”传销组织头目被捕,终究是大快人心之事。仔细想想,这大概也说明了两个情理之中的逻辑:第一,传销肆虐,终究是个纸老虎。这种聚众的经济邪教,又不可能隐身或消匿,真要发动群众斗争,治理起来并不算没有头绪。再说,无论传统的南派或北派,抑或是依托互联网的“资本盘”,其“拉人头”的层级利益链可谓万变不离其宗。第二,这些年传销越治越乱,要么是不得法、要么是不作为。2008年前后,国家工商总局调研,“据广西来宾市反映,传销猖獗时,传销人员达上万人,大街上像赶集一样。”“蝶贝蕾”在天津的往昔与今日,大概印证了一个老理——传销嚣张至此,监管疏忽与骄纵是主责。
我们不忍追问“若没有李文星之死是不是就没有‘蝶贝蕾’的覆灭”,但板上钉钉的是,传销之祸显然不只是一个“蝶贝蕾”与一座城市的梦魇。略有遗憾又叫人惶惑的是:李文星事件之后的这些日,除了天津与“蝶贝蕾”成为热词,在更多传销的版图上,最该举一反思的一些地方部门仍是静如止水,就好像遥远的青年之死,只是一个非典型性的公共事件。
微商还是传销、直销还是传销……这是些傻傻分不清的话题。在互联网技术迭代N年之后,传销之恶已经如虎添翼。就业压力的倒逼、一夜暴富的幻觉,令传销成为挥之不去的甜美噩梦。2016年12月,公安部发布消息,当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上升19.1%。传销如虎,“蝶贝蕾”只是虎群之一,而打虎恐怕更不能只靠一座城市出来扮演武松角色。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