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具安全马虎不得

2017年07月21日 09:22   来源:北京晨报   许昔龙

  有媒体报道,在昆明中小学生中最近流行一种“牙签弩”的玩具。有家长亲眼目睹了“牙签弩”的发射过程,从“牙签弩”上射出的金属针竟能射入石膏板,其速度可以达到144公里/小时,如果用来射猪肉,能插入猪肉4厘米!看来,“牙签弩”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玩具,而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武器”。

  儿童玩具能帮助孩子启迪教育、开发智力、增长见识,可说是寓教于乐。一般来说,要求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应着不同的玩具,主要目的就是在充分娱乐的同时,要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而现在,市场上各种各样的儿童玩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伪劣玩具充斥着市场,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如前面所提“牙签弩”。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玩具安全》国家标准,加强规范了在我国销售的玩具安全与质量,对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提高了安全、质量要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同时还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供儿童玩的玩具,只有依法生产、销售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要杜绝“牙签弩”这样的玩具,家长、学校、社会均有责任,家长是儿童的监护人,有义务教育孩子不去接触危险的玩具,学校是儿童健康成长的摇篮,要明令孩子们不能将危险的玩具带进校园,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危险玩具实行零容忍。 

  (作者系著名律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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