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年人打造家门口的“幸福驿站”

2017年07月20日 07:54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将居家生活和社会服务相结合,既可减轻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也可使老年人不离社区、不离邻里、不离儿女,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得到更多的陪伴与更好的服务,从而有效地提高生活质量、增进身心健康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室内家具用具的边缘应做成圆角,每张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服务人员应有职业资格证书……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该怎么建,从此有了“深圳标准”。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规范》已正式发布。《规范》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基础设施、基本服务以及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都作了详细规定,旨在为老年人打造家门口的“幸福驿站”。

  未雨绸缪,才能有备无患。深圳虽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但养老问题并不遥远。“十三五”时期,深圳老年人口增长将进入“快车道”,预计到2020年,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将增加到35万人左右,非户籍常住老年人和户籍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相互叠加,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人将明显增多,养老服务需求更加旺盛、多样。面对迎面而来的“银发浪潮”,如何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成为摆在深圳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走不动了,除了家中亲人的照料,最想得到何种养老服务?对于大多数有“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愿望的老年人来说,全天候的养老院显然难合心意,能实现白天“入托”、晚上“归巢”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倒是不错的选择。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将居家生活和社会服务相结合,既可减轻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也可使老年人不离社区、不离邻里、不离儿女,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得到更多的陪伴与更好的服务,从而有效地提高生活质量、增进身心健康。

  一个完善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兼具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功能,还要在设施装备、空间设计上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性,绝不能随意找个屋子、简单挂个牌子、再添几张桌椅便凑合了事。而在现实中,有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机构资质不达标,运营管理“摸着石头过河”,基础设施不完善,活动场所很有限,空间布局不合理,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低、流动性强,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成为一具发挥不了现实效用的空壳。如此一来,本是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窝巢”的日间照料中心,有些自身倒“空巢”了,原本稀缺的养老资源被闲置浪费了。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真正成为老年人家门口的“幸福驿站”,在规划、设计、建设、服务配套上都要有章可循。《规范》中全盘考虑、精细入微的服务标准,将成为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行动指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配建标准是什么,该如何使基础设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服务机构的进入门槛是什么,在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上应有何种“标配”;服务人员的基本资质、行为规范是什么,应具备何种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服务质量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方法是什么,发现问题该如何纠正改进……几乎所有关键问题都在《规范》中得到具体规定,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物理空间的还是精神层面的,应有尽有,只为让老年人得到最好的服务。

  每一项规定、每一个细节,都只为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得更好。而把相关标准与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打造一个充满温情的“家外之家”。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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