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蒸烤模式”要形成制度合力(图)

2017年07月17日 11:35   来源:东方网   叶祝颐

  热!热!热!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记者调查发现,地方在政策落实上还不到位,有一些户外劳动者表示并未拿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7月16日新华网)

  针对“蒸烤模式”,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要求发放高温津贴,无疑是必要的。但是,从新华社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高温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户外劳动者即便知晓政策,也不敢向老板要高温津贴。因此,应对“蒸烤模式”,相关部门不能止于高温预警,出台清凉政策,而要提高清凉政策执行力,兑现劳动者的高温权利。

  高温突破人的生理极限时,会给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生命危险。特别是户外劳动者,他们“战高温,斗酷暑”的敬业精神令人钦佩,但是他们高温作业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我们指望用人单位主动关爱劳动者,落实劳动者高温权利不太现实,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决不能袖手旁观,而要及时介入,认真落实劳动者的高温权利。

  尽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应发放高温津贴。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法规精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贯彻。在有的地方与单位,高温作业保护、高温停工、中暑算工伤、高温津贴等劳动者本应享有的权利形同虚设。对于不少劳动者来讲,40℃以上高温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获取高温津贴仍然是一种奢望。

  有调查显示,大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但一些中小型私企没有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差距很大,每月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在空调房办公的机关人员与白领阶层等受高温伤害较少的群体,可享受优厚高温津贴;而受高温伤害较大的劳动群体,获得的高温津贴反而很少或根本没有。一些企业只是拿凉茶、绿豆汤敷衍劳动者。

  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呢?虽说现在大多数城市建立了纳凉工程,但是户外劳动者并没有闲暇享受这些清凉政策。面对滚滚的热浪和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需要,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利润血管里自动流淌道德血液。《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未必就能帮助劳动者兑现高温津贴,落实高温停工权利。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高温保护修法更要执法。既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早已生效,高温津贴已经被要求纳入工资总额,相关部门就要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如果有单位克扣高温津贴,当以拖欠工资论处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主动到一线了解、查处违反高温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督促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停工;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严格依法依规处罚违规单位,对于侵犯劳动者高温权利的用人单位,应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提请媒体曝光,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把高温法规制度打造成一把利剑。除了政府加强高温权利保护、完善社区纳凉工程以外,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与经营场所也要主动免费开放空调设施,方便劳动者与市民纳凉避暑,体现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在政府、企业、社会的合力之下,我们共度高温难关。反之,如果有关部门执法缺乏刚性,对违规用人单位不能形成威慑力,对高温津贴的重视只剩下“以通知落实通知,以文件落实文件”,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或许会成为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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