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二选一” 垄断竞争还是碰瓷战术?(图)

2017年07月14日 11:01   来源:南方网   堂吉伟德

  7月12日,京东、唯品会联合发表声明称,近期不断有商家分别向唯品会和京东反馈,某电商平台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以各种方式要求商家签署所谓的“独家”合作,要求商家从唯品会和京东平台退出。唯品会和京东认为此举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随后,天猫回应称:这是在碰瓷,误导公众、市场和主管部门。(7月13日《南方都市报》)

  类似的博弈并不新鲜。犹记得2015年双十一前,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11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11月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京东方面不甘示弱,再次进行了回应。此次争锋再起,对弈的双方虽然在声明中没有指出“某电商”是谁,不过针锋相对的态势已然说明了一切。只是,垄断竞争还是碰瓷战术,公众却不好蒙混。

  垄断必生暴利,竞争才能促活,对于市场也好,还是对于消费权利也罢,都绝对大有裨益。垄断竞争的指责,既能把自己置于弱势者的地位,以获得道义上的同情,又能获得法律与监管上的重视,从而形成某种既视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一旦坐实,风险极大。不过问题在于,在 “二选一”的竞争中,究竟是商家的自我选择,还是某平台的强迫要挟,不能靠一纸声明来证明。有理不在声高,在指责对方的同时,更应从自身是否做好开始反省。

  可以肯定的是,既然2015年11月之际,京东在与天猫的“猫狗大战”大战中,已然提出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举报,就应相信行政监管部门能扮演客观公正的角色。毕竟当时新政甫始,谁也不愿碰到枪头上。不过,从后续的报道来看,“二选一”举报并没有下文。反倒是举报者一系列的负面消费被不断曝光——就在京东和唯品会声明发生的当天,新华网报道,承德露露公告称,京东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大幅降价,强制供货商供货,使公司线上产品售价低于公司市场价格,造成市场混乱,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故暂停供货。据报道,这不是京东第一次被爆强行“勒索”商家。刚刚过去的618期间,近百个商家公开披露,京东为强制促销,锁定商家后台,以胁迫商家参与京东618活动。

  对于平台公司而言,商家无疑于自己的“上帝”。一个电商平台,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靠的是良好而优质的服务。平台模式的差异性,工具、技术、数据能力所带来的品牌赋能力,商家面临的货款、账期以及物流等现实问题,都会成为商家选择的重要依据。若是平台本身有这个能力与吸引力,能起到完全的替代作用,所谓的强迫性垄断就很难实现,毕竟“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相反,若是自身一边行着“胁迫之举”,干着“二选一”的不光彩行为,一边又以弱者之态和同样的理由去举报别人,岂不是喻讽?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国内两大电商平台,有差异和竞争,是公众和市场乐见其成之处。不过,竞争应当开诚布公,也应当坦荡光明,不必靠抹黑对方来拔高自己。既然认为对方有“要挟之实”,理应向有关部门举报,由第三方来给予证明,何以选择发声明“互撕”的手段,加剧市场的双向不信任?毕竟,覆巢之下,无有完卵。只有行业整体健康发展了,每一个电商企业才会独善其身。与其不遗余力的指责别人的“不仁义”,不如自己先做到“仁至义尽”,而没有“商家声明式退出”的丑闻。要知道,消费者好糊弄,整个市场不好欺骗。电商市场方举未艾,共同呵护才是王道。

  垄断竞争还是碰瓷战术,但请出来走几步,消费者并不好糊弄,搞不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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