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骑令”是对共享单车企业的考验

2017年07月14日 08:01   来源:西安晚报   燕农

  自共享单车大量出现后,深圳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增长不少。深圳市交警部门12日公布数据显示,1日至9日,交警部门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3615宗,其中涉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中,共享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接近一半。为此,深圳市交警部门依据此前发布的联合声明规定,首次开出了共享单车“禁骑令”。单车企业将对相关违法行为人启动停用一周的措施。(7月13日《南方日报》)

  围绕共享单车曾引发国民素质的大批判。然而,平心而论,将存在的问题都归结为人性的丑陋,是有失公允的。一方面,共享单车发展飞快,而诸如乱停乱放的技术防范做得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面对突如其来的大量共享单车的涌入,确乎有些措手不及,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设计迟滞也在情理之中。

  如今深圳开出了全国首个共享单车“禁骑令”,给其他城市共享单车管理提供了借鉴。众所周知,由于拥有特区立法权,《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所规定的罚则,严厉程度高于全国标准,而且设置了抵扣条款。比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申请参加有关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提供社会服务一小时折抵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天。在深圳,驾驶非机动车违法严重的,要处五百元罚款。现在对骑行共享单车违法者不罚款而是禁骑七天,如此折抵也未尝不可。

  在交通法规中设置罚则,目的不在于行政罚款,根本在于震慑于未然,实现治理和规范交通秩序这一旨归。从这个意义上看,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以社会服务时长折抵暂扣天数,骑行共享单车严重违规的,以禁骑冲抵罚款,于道路交通立法的初衷而言,或许更具规制力和教育意义。因为社会义工的劳累和禁骑带来的出行不便,对违法违规者来讲教训抑或更为深刻,由此为规范共享单车的出行秩序找到了突破口。

  现在的问题是,共享单车企业能否全力配合“禁骑令”。“黑名单”人员是否真的被禁骑,光靠交警部门在道路上抽查海量的共享单车,效果或许并不明显,只有单车企业在禁骑期间彻底“拉黑”才能奏效。所以,这一次,要看共享单车企业是否经得起考验了。共享单车发展至今,两大问题暴露明显,一是乱停乱放乱骑乱扔;二是超量投放。这两个问题平衡不好,共享单车又何以行稳致远?所以,单车企业严格执行“禁骑令”,长远看对自身也是一种利好。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