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扔向发动机的硬币成“劣币”

2017年06月29日 08:01   来源:南方日报   张东锋

  朝飞机发动机扔硬币祈福,听起来像段子,但确于27日在上海浦东机场真实上演。事件之所以一度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除了公众原本就敏感于危害民航客机安全的一系列“奇葩行为”外,更多地聚焦警方如何处置。起初,有媒体称,警方认定行为人邱某属“扰乱单位秩序”,但“考虑到邱某已经80岁了,且没有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对其不予处理”。

  来自警方的最新说法是,该乘客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因其年龄已超过70周岁,依照相关规定,拘留不予执行。从“不予处理”到“不予执行”,是媒体闹了乌龙,还是警方吸取了民意,公众暂不得而知。就此事直接后果而言,幸运的是其他旅客及时发现情况并报告,且机务人员现场找到了发动机内部的硬币。即便如此,争议仍未能完全消除。在适用法律上,警方未公开说明行为人到底触犯哪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船只、航空器,足以使……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论依据哪一条,处罚起点都更高,但似乎更符合该行为妨碍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指向。倘若适用“扰乱单位秩序”,只有情节较重者,才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似又与所谓的“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并不一致,有待明确。

  更有网友质疑:“那么多旅客的5小时就可以这样算了?检查维修发动机的钱就这么自己掏了?”本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算是网开一面了,但如果经济上也由航空公司“自认倒霉”,岂不会助长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我们可以理解警方或航空公司在处置此事过程中的人道主义考虑,甚至出于一些考虑不惜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策略,但如果因此弱化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个人行为责任,那么就注定有失公平妥当,这几枚扔出去的硬币就有可能成为驱逐“良币”的“劣币”,形成示范负效应。

  本案例中,行为人以祈福为由表明没有主观恶意,但细想起来,无论是网友就此再度调侃“坏人变老”或者是“老人变坏”,焦点都不该集中在人,而应该关注“变”的过程。假使“坏人”年轻时的行为及时得到约束纠正,恐怕就不会有“坏人变老”的感叹,更不会引发老实人的不平衡心理或模仿。说到扔硬币祈福,人们应该见了太多寺庙场所各式建筑、塑像被乱扔硬币的现象吧,或许正是一种坏习惯的养成,才会让一些人“天然”且“天真”地认为扔向发动机也是祈福而不是制造安全隐患。

  就如同在寺庙景区乱扔硬币的行为一样,如何从法律、经济乃至社会责任上定性向发动机扔硬币行为,能否让这种行为得到应有的、符合公众理性预期的惩罚,将直接决定着那些挑战法律和公共规则的行为是否会重复出现,也就预示着这几枚硬币最终会成为“良币”还是“劣币”。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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