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入学,要家长无犯罪证明作甚

2017年06月23日 08:12   来源:红网   胡建兵

  近日,广东梅州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时,被要求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引发警方怒怼。6月20日,当地教育局在新下发的积分入学方案中,删除了提供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项目。(6月22日《北京青年报)》

  之前,媒体曾报道过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在发布今年小学招生信息时,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设置了要求父母学历在“大专以上”的条件。现在广东梅州梅江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又设置了“无犯罪记录”的条件,表面上看是为了招到家庭素质比较高的学生,实质是一种歧视。

  古代有株连九族、有连坐,就是一人犯事,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责任。那是古时旧社会的惩罚制度。但时代不同了,一人做事一人当,父母哪怕是犯了死罪,由国家依法处置即可,与他们的孩子无任何关系。就算孩子的父母真的犯了罪,被判了刑,作为社会更应该对他们的孩子要有适当的照顾,让他们能感到社会的温暖,从而使他们能尽快悔过自新,重做新人。

  而当地却设置孩子入学须“父母无犯罪记录”的条件,等于把犯过罪的人的孩子拒绝在校门之外。这不但无助于那些犯过罪的人的改造,而且让他们感到社会的冷漠,甚至对社会产生憎恨,导致他们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来,这不利于当地社会的和谐。另外,他们的孩子被排挤在校门之外,肯定会遭到别人的冷眼,被别人嘲笑,使他们在别人面前很难抬得起头来,这又会成为新的社会隐患。

  子女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父母犯错与孩子无关。我国是个法制社会,每个孩子不管他们的父母之前干过了什么,现在在干什么,以后干什么,只要孩子没有参与其中,就没有必要去“株连”孩子。这些犯过罪的父母的子女,与别的人家的子女一样,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把这些孩子拒之校门之外,等于也是逼这些孩子从小就憎恨社会,甚至会逼他们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在社会各界大力呼唤教育公平的当下,梅江区设置孩子入学须“父母无犯罪记录”的条件,是赤裸裸的“株连”。这一条限制措施不仅没有最起码的正当性,更不要谈合理性了,还是尽快予以纠正吧!

  好消息是,21日,梅江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引起梅江区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责成教育部门修订积分入学方案,取消不合理规定。反应如此迅速,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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