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官方微博6月10日晚上通报,广州海珠警方对3名造谣生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男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通报指出,9日14时20分许,1名女子在广州大道南洛溪桥脚附近某河涌自杀身亡。在民警与群众对该名女子施救过程中,现场围观人员杨某、吴某、陈某在一旁起哄,并散布“落水者是因警方查扣五类车被追而掉进河涌里”的谣言。(6月11日《中国新闻网》)
结合视频监控及家属、目击者证言,警方查实女死者杨某当天从花都区到广州大道南某医院复诊抑郁症。14时14分许,杨某从医院出来,独自沿广州大道南转入南洲路路段行走,随后自行走入河涌深处溺水死亡。这是一起事实清楚的自杀事件。然而,在路人和警方积极下水救人的时候,这几名围观者,不仅没有伸出援助之手,还幸灾乐祸的现场起哄,更为恶劣的是居心叵测的制造谣言,将一起自杀事件,说出是“警方逼死了女子”。
这样的“围观谣言”是不能纵容的。围观本身就是一种冷漠,当冷漠的围观加上制造谣言的时候,也就会深深伤害这个社会了。对于自杀者而言,这是一种羞辱。对于自杀者的家人来说,这是一种伤害。而对于警方来说,更是一盆污水。谣言向真相泼脏水的时候,暴露出了什么问题?
其一,制造谣言的代价太低。社会上总会发生一些无奈的事件,每次发生事件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围观者,而在围观者中,就有一些人以讹传讹,更有一些人会借助“有图有真相”杜撰“新闻故事”,传播的目的在于换取点击率,在于故意制造混乱。制造谣言的代价太低了,是一些人妖言惑众的护身符。低成本的作恶,才能让恶俗的谣言风气盛行。是到了提高谣言打击标准的时候了。
其二,传播谣言的方式太多。如今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传播信息的载体越来越多了,网络、手机都是信息传播的载体,再加之各种自媒体混乱的生长着,为谣言的传播带来了便利。这警示监管部门必须适应信息时代的环境,要堵死谣言传播的载体,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网络谣言,能够让谣言胎死腹中,而不是让其兴风作浪,造成危害之后才去查处。
其三,相信谣言的心理作怪。我们更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很多人对于谣言的看法是“宁愿信其有”?都说谣言止于“智者”就是这个道理,在这个谣言满天飞的时代,我们每一个受众都应该有一颗警惕的心,看到一些信息的时候,要知道辨别,要多问自己一句“可能吗”“是真的吗”。市民千万不能当不明信息的小跟班,不能当谣言的传播者。
比围观更可怕的是,不仅不去救人,还故意散布谣言危害社会。我们的管理部门就应该用最有力的法律惩治谣言,让妖言惑众者“妖言获罪”,不让谣言成为滴血的刀子,让谣言制造者不敢当毒舌妇。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