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2017年06月12日 09:16   来源:人民日报   叶满城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物质要素投入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减弱,迫切需要将发展动力转换到创新驱动上。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坚实的微观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而且有利于带动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步伐,进而放大各自优势,实现良性发展、互促共进。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实质是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不同性质资本的特点,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这样做,有助于破解国有资本股权集中且长期固化问题,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激励,降低国有企业代理成本,形成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因而可以为提高国有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提供体制机制支撑。创新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公司治理理论认为,相对于股东,公司经理人员作为代理人更愿意追求短期行为,对从事创新活动等长期行为的积极性不高。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改善,会激励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进行更多的创新活动,激发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力,进而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创新能力。此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的运营效率提高,会提高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为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其他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资本的产权属性不同,在创新发展中所具有的优势也不同。一般而言,国有企业在体现国家发展战略意图、具有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的创新领域更具有优势,民营企业则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更具有优势。目前,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以及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民营企业则主要分布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形成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互补的经济结构。这种互补的经济结构,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的体制机制激励下,能够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创新互动和融合发展创造条件。这是因为,创新会在不同领域之间渗透扩散。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激发的国有企业创新,必然会由国有企业扩散到民营企业,提高民营企业的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民营企业的创新也会扩散到国有企业,促进和辅助国有企业创新,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持续互动创新,进而提高我国经济整体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有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持久动力。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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