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择校费借中学“公私联办”还魂

2017年06月07日 10:01   来源:东方网   汪昌莲

  毛坦厂中学与金安高级中学近日发布2017年招收补习生收费标准(第一学期)。这份收费标准相当吸睛,是按学生自己本年度高考成绩分数与一本招生分数段相差多少进行收费的,其最少收费为2800元,最多收费4.8万元。此事颇具争议性。(6月6日《中国青年报》)

  毛坦厂中学与金安高级中学“公私合办”,收取最多高达4.8万元的“补习费”,实际上是变相收取“择校费”。收取巨额“择校费”,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教育部早有定论,且已明令禁止。然而,在安徽和河北等地,一些公办中学,打着“师资交流”、“教育集团”的旗号,通过同民办学校“公私联办”,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招生“掐尖”,借机大肆收费敛财。这条越拉越长的灰色利益链,把许多面临高考的学生及家长,变成了刀俎鱼肉。

  显然,中学“公私联办”,钻了民办学校可自主招生和收费的政策空子。特别是,一些公办中学,为了“掐尖”和敛财,不惜屈尊与民办学校苟合,使自己变身为“民办学校”,不受政策限制,名正言顺地参与择校之争,可以跨区域争抢生源。然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早有规定,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可见,从安徽和河北等地中学“公私联办”乱象中可以看出,在学校收取“择校费”面前,教育部门的禁令,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可以说是不堪一击。

  然而,“择校费”借中学“公私联办”还魂,除了教育监管“雷声大、雨点小”之外,也与地方政府精心打造的利益链脱不了干系。不可否认,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确保教育公平,是根治“择校费”的良方。但是,多年来,均衡发展教育资源,成了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一句响亮的口号,很少有地方落实。不少地方宁可违背法律,也不愿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这是因为,对于地方官员们来说,拥有极少的重点名校,就是一项光鲜而实惠的政绩工程;收取“择校费”,则更有巨大的经济利益。

  问题是,“择校费”借中学“公私联办”还魂,不仅破坏了教育公平;更为可怕的是,其已经成为诱使一些地方和学校仿效的范例,必须对症下药进行根治。首先,应规范办学标准,遏制中学“亦公亦私”的不良现象。同时,应调整中学招生政策,明确规定,不管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一律按分数线录取,并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特别是,改革现行的教育考评机制,才是治理“择校费”乱象的良方。如果评价一个地方的教育政绩,不是看当地有多少名校,名校的升学率如何,而是看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大小,以及使薄弱学校的数量,与教育政绩成反比,想必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就会真心实意地去抓教育均衡。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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