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有一件事,习近平同志一直强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这件事就是生态环境保护。他明确指出,“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多次提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6月5日 新华网)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是习近平同志一直强调的发展观,他曾在多地考察中指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并叮嘱当地干部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把绿色发展作为未来中国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生态环境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在现实中,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积重难返。笔者认为,只有从根本上转变领导干部政绩观,才能留住“绿水青山”。
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一直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表现的重要指标,事关其前途和升迁,以至于一些领导干部过分看重经济发展的“显性政绩”,忽略生态建设这个“隐形政绩”,为尽快体现政绩,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甚至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结果经济是发展了,政绩也凸显了,职位也晋升了,但生态恶化却愈发严重。
只有牺牲环境才能发展经济吗?事实绝非如此,“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也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习近平同志就曾说过,“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实现“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首先必须转变思路,改变落后的政绩观。尤其是作为地方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这个“隐性政绩”虽然不抢眼、周期长、见效慢,但管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只有在这些不显眼的生态保护、环境整治上下大力气、加大投入、花足心思,才能真正实现长远发展,也才能让发展成果惠及子孙后代。
当然,转变政绩观不可能只靠观念引领和领导干部自觉,在倡导绿色发展的同时,一方面必须彻底改变“以GDP论英雄”的干部评价体系,在干部考核中加强既看经济发展又看生态保护,把生态发展、环境保护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既考查“显绩”又考查“潜绩”;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保护制度,落实追责办法,压实地方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负有主体责任的“一把手”进行严肃追责,倒逼领导干部切实肩负起生态保护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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