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浙江余姚有网友爆料当地有多处山体存在非法开采、偷挖塘渣的情况。既有企业对到期山体持续违规开采,也有闲散人员偷挖盗采,这些非法偷挖不仅隐患重重,而且开挖成本低,一个晚上往往就有三至五万的暴利,将一些正规企业的经营快逼得难以为继了。(6月11日《现代金报》)
一边是当地国土等有关部门祭出历年最狠打击力度,仅去年以来已批捕偷挖盗采40人,一边却是记者暗访发现,为牟暴利铤而走险者仍然不绝,大白天仍有人在顶风作案。事实上,相关部门也确认,目前余姚市有持证矿山7家,剩下的至少有二三十家均属非法开采。可见,如果缺乏重典施治的强大震慑,千疮百孔的胡采乱挖,恐将继续蔓延与肆虐。
非法采石本小利厚,由于监管不易和查处困难,各地屡屡有人将其视作一条“致富捷径”。2011年11月,浙江天台县有群众向媒体举报,短短几年时间,该县就冒出了大大小小的非法采石场有10多家,当地有一座山已被挖空了大半;2013年8月,浙江省永嘉国土局开展整治非法采石突击行动,成功取缔辖区石埠村2处非法采石场和一处非法青石加工厂,现场查扣2台挖掘机及一批非法采矿设备……这些案例都揭示了一点,非法采石场投资不多,但其一年的利润却常高达几十万元。换言之,没有“最狠”的治理,就很难扼住贪婪的黑手。
“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到安吉天荒坪镇余村考察,在听了村干部介绍当地关停污染环境的矿山,然后靠发展生态旅游“借景发财”的汇报后,习近平高兴地说:“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更加用心地保护好绿水青山,当然不能够只是嘴巴说说、标语写写;当一个地方的非法开采,居然对正规的持证矿山形成“合围”之势,并使之正常经营日趋举步维艰时,我们似乎也很难对所谓的“最狠打击”念念不忘、津津乐道了。
近年来,“两山”理论不断引领中国迈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而浙江突出抓好的“五水共治”工作,则更显示出着眼长远、惠及当代的积极成效。因此,某些地方“一晚三五万暴利”的非法开采,就不仅仅是出于一己私利的违法勾当,更应看作是在盗采“绿水青山”的美好生态及发展前景了。还有,“绿水”与“青山”不可能独立存在,而是相辅相成、互为影响;倘若滥采乱挖之下,一座座青山被搞得“体无完肤”,到头来必然也会抬高复绿和治水的成本,其“一害酿多害”的叠加危害,岂能等闲视之。
呵护“绿水青山”是一项系统工程,打击非法盗采自然需要有关部门的合力施治。尽管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充分警醒和重视起了这一点,如浙江余姚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执法大队,专门对此类行为进行联合打击,但也不必讳言,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由于非法开采潜藏着千丝万缕的利益链条,有的甚至还阳奉阴违地监守自盗,抓好抓实这项治理工作,就变得更为复杂与艰难。故而,能不能斩断“利益链”, 拔出“保护伞”,可能更需要殚精竭虑地深挖细究了。
“一晚三五万暴利”实为盗采“绿水青山”。唯有牢牢坚定这样的意识,严密扎紧防范的篱笆,果断惩处作恶的黑手,并形成人人都是监督员、热心愿做“摄像头”的良好氛围,那些蝇营狗苟的不法之徒,即便伪装得再巧、隐匿得再深,就都难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必然结局,也才足以震慑那些蠢蠢欲动者,切莫轻举妄动,少作飞蛾投火。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