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用亟须建立服务平台

2017年05月03日 10:02   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政协委员 李 心

  专利商用化,是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专利从“权利”向“价值”转化,从而为企业带来现实价值的关键环节。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搭建一个成熟规范、沟通顺畅的专利商用服务平台成为现实之需。

  要全面建成一个专利商用服务平台,聚集国内外各类专利运营服务机构,开发和集成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企业专利管理、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或产品展示交易、专利融资对接等工具软件和功能模块,以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专利运营服务,以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这一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用智慧和担当探索出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路径。

  政府相关部门要承担指导、引领和监管的职责。专利商用化模式的核心是市场化运作,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提供政策指导、战略指引等服务。具体而言,专利商用服务平台更多的是电子商务交易。应当建立电子商务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各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跨区域、跨领域合作;需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合作交流,专利行政部门积极指导、平台经营者积极反馈,共同致力于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专利权保护;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牵头联合当地知识产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仲裁中立机构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专利侵权援助中心,对平台经营者难以判断、难以解决的专利侵权纠纷加以指导及调解,在专利行政部门的监督下,给出专业咨询意见。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提供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完善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布局与功能,支持地方和有关机构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打造链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技术转移网络。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各类平台功能,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的有效对接。

  借助专利托管制度,帮助主体实现专利的商业化。知识产权托管制度的引入,有利于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体系,降低商用化风险,提高价值回报率。企业在委托给从事专利托管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的托管之前,需要对该机构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包括对该机构的行业口碑、为企业服务的人员构成、利益冲突等等进行全面和详细的调查,并与该机构签订完善的合同条款,从而避免企业由于托管而产生的潜在风险,确保企业专利的安全性。

  加强培养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内容、手段都应当改革,按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要求进行培养,不能局限于过去的课堂教学、书本传授的传统做法,应当明确人才培养战略需求,改革传统的方式。应当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势、特点来进行人才培养,要更注重应用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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