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A级景区数量快速增长,仅4A级景区便从2001年的187家增长至2016年被摘牌前的2800多家。一些民间公墓、商贸城等竟被评为A级景区,还有一些涉嫌存在“边建边评”“违规用地”等问题。专家认为,有些地方为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及影响力,在评A和保A中“放水”。
墓地、商城居然都可被评为A级景区,这着实颠覆了许多人的想象。
此类严重注水、名不符实的奇葩景区,不仅丝毫没有权威性和参考意义可言,而且会给消费者带来显而易见的误导。在伤害游客切身利益的同时,也注定会对某地的公共形象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
现实中,关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有着一套完整的规范。之所以仍会有那么多景区欺世盗名,最主要原因想必在于“层层委托”的职能管理模式。
按照规定,“3A级、2A级、1A级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还可以向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到最后,形成了本地主管部门给本地景区评级的格局。
“制造”更多的A级景区,同样是一个“刷政绩”的过程,其中往往还伴随着权力寻租、利益勾兑的情形。
除此以外,发展旅游产业还存在地域竞争的问题。
奇葩景区层出不穷,在某种意义上说,已经超越了“旅游业”的范畴。不少地方、不少项目如此热衷于评上A级景区,其目的还在于炒低价、抬房价、拉租金。“A级景区”更像是概念炒作的噱头,更像是以小博大、一本万利的杠杆。
当景区评级如此之深地卷入了一场巨大的利益算计之中,注定会丧失掉原本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也许正是看到了既有规则中的明显漏洞,近些年来相关主管部门已经有意将景区复核权上收,并且加大了对景区摘牌、降级的处罚力度。但每一个奇葩景区背后,都对应着一个滥权渎职的地方职能机构。惟有让后者为自己的“放水”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方可杜绝类似闹剧重演。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