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女儿“10岁当公安”的爹太“坑”

2017年04月14日 10:40   来源:东方网   杨玉龙

  记者13日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4月13日新华网)

  即便没有从政经历,但是这样的事情也不难理解,这就是一起“窝案”。都是公权私用惹的祸。但是,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等环节中,为什么能够一路畅通?为什么没人敢揭露?敢反抗?或甚对这样的“违法违规”事件“一概绿灯”?试问,这些干部的党性去哪里了?即便不是党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又去哪里了?

  “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这样的如意算盘实在打得精。此等“链条式造假”实质上就是“链条式腐败”。“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恐怕不止是这一位“领导”,其贪腐行径也并非是“一朝一日”形成,缘何没人发觉?更或者视而不见?据悉,2011年就开始“运作”,纪委部门、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可曾认真履职?

  反腐高压之下,丑态必然昭告天下,党纪国法也并非是空头支票。只不过,这样的丑态与不法行径,发现与处理的太晚。因为,从给女儿“运作”工作一开始,就侵害了组织人事程序,更扰乱了正常的公务员招录程序,使真正的人才招不进公安队伍,更是对公安机关形象的玷污。如果每个公权机关的实权人物都如此行事,人民公仆可还会为人民?

  庆幸的是,此次事件中,有3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29名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然后呢?会不会还有不怕“死”的,依旧敢胡作为非?而各领域还有没有如此胆大的行为?不仅需要各地反思,更需要实打实地进行倒排与追查。国家机关容不得藏污纳垢,公务员队伍更容不得良莠不齐,这是人民群众的期盼。

  同时,作为一个“爹”,可曾想过对女儿的影响。看似是为女儿铺好了人生路,让其一帆风顺;可实际上是对女儿的害。有如此的“爹”,丑行败露、被法办后,都会让女儿在人前抬不起头,更会无形中为她树立诸多的障碍。而与之更可怕的是,因此造成的家庭支离破碎。这一切都是权力滥用的结果,更是贪欲不知收敛的自作自受。

  对人民公仆而言,“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这就需要树立正确的“父母观”“主仆观”“师生观”。可是呢,总有些党员干部摆正不了自己的位置,不是错位越位就是缺位,甚至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一手遮天、胡作非为,祸害着“衣食父母”。由此而言,让女儿“10岁当公安”的老爹实在太“坑”。看来,反腐的“利剑”需要常舞不休。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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