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航空公司迟早要为鲁莽和傲慢付出代价

2017年04月13日 07: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朱昌俊

  近些年,国内乘客的一些“非理性”维权方式,如拦飞机、打砸机场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类事件高发,足以说明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的利益摩擦和矛盾是现实存在的。

  --------------------------------------------------

  美国联合航空将一名亚裔乘客强拖下飞机的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后,引发巨大反响。该公司总裁穆诺兹随后的声明和内部邮件更起到了“火上浇油”的效果。4月11日,美联航再次发表声明致歉,称“我们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努力弥补这个错误。(澎湃新闻4月12日)

  美联航估计不会料想到,为了保留4名内部员工的座位,导致整个公司陷入了如此大的麻烦:先是机上乘客将手机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后,在全美和世界各地引发舆论风暴;继而在美华裔10日起向白宫联名请愿,呼吁联邦政府进行调查。目前,签名人数已超过白宫回应所需的10万人次。而白宫发言人斯派塞11日在白宫例行吹风会上也透露,美联航暴力驱逐乘客下机事件“令人困扰”,并且确定美国总统特朗普已看到相关视频。

  被强制下机并遭粗暴对待的乘客为亚裔,成为这起事件在国内舆论的重要“落点”。虽然目前还无法确认美联航方面的行为,是否出于种族歧视,但无论是在美华裔的联名请愿,还是国内舆论在传播上所突出的亚裔标签,显然都与身份认同有直接关系。不过,若完全将舆论对此事的聚焦解释为对身份的敏感,有夸大之嫌。

  事件最初所流传的版本,是说因机票超售在美国是合法的,所以航空公司有权利要求“超载”的乘客下机。但现在美联航的发言人也承认,事发航班并未超售机票,强迫乘客下机只为安排公司机务人员。换言之,美联航将购买了机票的乘客赶下飞机,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无票的员工腾出座位,与机票超售制度无关,而更像是一种内部的特权制度,其合理性当然更站不住脚。退一步讲,正如专业人士所指出的,即便要为自己员工安排座位,也应在登机前就与乘客协商好,不能到登机后再来要求,何况是如此粗暴的强行拖拽。

  盘点这些细节不难发现,尽管受害者的亚裔身份,在客观上确实激发了舆论中的身份共同体意识,但舆论更大的共情恐怕还是如白宫发言人所说的,“我认为任何看到视频的人,对一个人遭到那样方式的对待,都不会无动于衷”,也即作为被服务者或是消费者,对服务提供者的强势与不公对待,所产生的本能性反抗和质疑。

  关注此事的国内网友不见得都乘坐过美联航的航班,但因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的地位失衡,导致乘客遭受不公平对待的滋味,恐怕不少人都尝过。近些年,国内乘客的一些“非理性”维权方式,如拦飞机、打砸机场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类事件高发,足以说明航空公司与乘客之间的利益摩擦和矛盾是现实存在的。最突出的一点是航班延误多发,乘客获得的赔偿却少之又少。

  航空延误导致乘客权益受损,得不到合理补偿,与该事件中乘客所遭遇的粗暴对待或难以等同,但暴露出的航空公司在服务上的强势,具有很大的共性。更突出的一点是,由于延误现象长期大面积存在,对乘客权益的受损几乎是见怪不怪,有效的维权渠道有限,往往引发“过激维权事件”才获得关注。来自太平洋彼岸的乘客的不当遭遇虽然地理距离很远,却很容易引发心理上的共情。

  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待美联航事件,更具普遍意义。乘客遭受不公待遇,到底该如何维权?航空公司面对这样的事,又该如何善后,而不至于“一步错,步步错”?监管部门、公共舆论、媒体,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等等,美联航事件都不啻为一个值得审视的样本。该事件的最终结果还有待观察,但目前美联航不仅陷入舆论漩涡,更多的“黑历史”被挖出,其周二早盘的股价也一度下跌4.3%,市值半小时就蒸发掉9.6亿美元,我们已经感受到一家航空公司为自己的鲁莽和傲慢所付出的代价。

(责任编辑:范戴芫)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