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验证和监督作用,全程客观评估精确扶贫成绩单的真实性,防止出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扶贫脱贫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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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云南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上,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对该省脱贫攻坚工作不得力和存在典型问题的一些县(市区)进行了公开点名。
据央广网的报道,国家2016年扶贫开发成效第三方评估反映,云南省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比全国平均值低0.96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漏评率比全国高0.71个百分点,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比全国平均值低了3.92个百分点。
报道指出,去年云南省计划脱贫摘帽的12个县中,多数县为了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短期资金扶持力度过大,财政转移支付占比高,农民收入当中22%是转移性收入,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事实上,在今年年初的云南省“两会”上,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云南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最关注和相关提案最多的话题之一。他们直言不讳地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对贫困户致贫原因的识别不准确,没有深入剖析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存在走访式、慰问式扶贫的现象,“精准”扶贫的思路不清晰、措施不扎实。
比如,有的地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致贫原因分别是“因病、因残、因学、缺劳力”,但当地的帮扶措施均为“送牛、送猪”;有的地方对乡情、村情不深入调查,识别出来的贫困村竟然在县城边、公路边、景区边;有的地方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拥有商品房或小轿车家庭,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各类建房补助,而真正的贫困人员却被漏掉,有的县贫困人口漏评率高达两位数。此外,产业扶持被认为是扶贫工作中持续、长久,能够根本性解决贫困的一项重要帮扶措施。但是,有的地方指导的产业缺乏科学性、发展性、持续性,甚至不知道产业扶贫怎么扶,有的县直接将产业扶持资金发放给农户,一些农户便将这些资金拿去建房,而没有用于产业发展。
更令人担忧的,不少扶贫项目虽然短期效益明显,但由于在与扶贫项目相关的各级部门管理考核中,不少部门只把争取项目和让项目落地当作项目实施的政绩,而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则很少问津,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据3月1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12年至2013年,云南某县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疏于管理等原因,7个乡镇的山核桃种植扶贫项目存活率仅为20%,涉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员会的一份提案也显示,大多数扶贫项目都重在项目规划、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随着工程建成后施工人员相继撤离,一些工程接管单位有的没有专职管理人员,有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使得部分项目“要么无人管要么管不好”;而有的地方基层组织管理能力有限,有的村自项目验收后,围绕项目发展的工作几乎没有开展;有的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低,不知道如何管理和经营发展。
提案指出,国家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有限,每年投入贫困地区的财政扶贫资金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少,扶贫开发项目村都是贫困村,无力配套建设资金。近几年来,虽然国家针对公共事业项目的后续管理出台了相关政策,但远不能满足当前农村需要。现在除相关部门有部分资金用于项目的后续管理外,几乎没有其他政策性保障。
此外,云南又是灾害多发地区,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因素加大了扶贫项目后续管护难度。很多村寨的公路、农田水利等设施一遇到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就被破坏性摧毁,特别是自然条件恶劣的村寨,更是年年修年年坏,而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针对对自然灾害的应对体制。诸多综合因素使得项目的长期效应没能发挥出来,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近年来,云南在脱贫攻坚工作上付出了巨大努力,但由于特殊的地域环境和历史原因,截至2015年年底,云南省尚有471万农村贫困人口,居全国第二位;有88个国家级贫困县,居全国第一位。目前剩下来的贫困人口大多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与之前相比,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而且很容易出现返贫现象。
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委书记陈豪要求“精准推进,坚决防止任何形式主义和畏难情绪”,并指出:“从今年开始,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未完成目标任务或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的,进行组织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让那些不把‘军令状’当回事的干部,从政治上付出代价,决不能换个地方或单位继续做官。”
脱贫攻坚事关民生,期待云南的“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扶贫脱贫的真实性远比数字脱贫更重要,正如民进云南省委在提案中所呼吁的,要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验证和监督作用,全程客观评估精确扶贫成绩单的真实性,防止出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