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都已经关注到,上周五,证监会和沪深两个交易所都提到了一件事:上市公司分红。同时,证监会和上交所还同时点赞了一家公司:中国神华。
我们先来看看证监会和上交所是如何点赞中国神华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中国神华在专注主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主动呵护、积极回报投资者,实现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长期和谐共赢,表现出一个有责任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良好风范。
上交所方面,则是这样说的:据了解,公司此番高比例现金分红,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作出的,反映出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决心。多年来,中国神华一直保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水平,是沪市坚持以扎实业绩和持续稳定分红回馈投资者的典范。
缘何证监会和上交所会对中国神华点赞?原来,近日,在上交所上市的中国神华披露了总额590亿元的现金分红方案,股息率近18%,受到市场肯定。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神华多年来一直保持较高的现金分红水平,近三年累计分红超过800亿元。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201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之后,2015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又联合下发通知,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我们看到,随着各项政策推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逐步改善。沪市方面,近三年来有逾40家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稳定在50%以上,近300家公司超过30%。提升现金分红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已经成为沪市公司的一大“共性”。其中,福耀玻璃连续七年的派现比例超过50%,平均股息率超过5%。
深市方面,共计915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分红,占深市上市公司50%以上,236家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大于30%,60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大于50%。深赤湾、泸州老窖连续10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万科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268.93亿元,占累计实现净利润的19.90%。
另外,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深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927.38亿元、1110.78亿元和1532.16亿元,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平均分别为30.51%、32.31%和36.39%,现金分红均值分别为0.78亿元、0.93亿元和1.25亿元。
成绩属于过去。我们希望更多的上市公司,能够主动地加入到现金分红的行列中来;也希望能看到有更多的像中国神华、福耀玻璃、万科、深赤湾、泸州老窖等这样能够慷慨分红的公司出现,积极回报投资者。
同时,我们还希望监管部门继续完善制度,引导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状况,通过现金分红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强化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对于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约束;对于不分红、少分红,反而利用“高送转”等概念配合违规减持、内幕交易的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办。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