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喆:美国证监会的秘密

2016年05月27日 10:12   来源:环球时报   

  美证监会调查阿里巴巴“双十一”数据的消息十分引人关注。阿里巴巴25日向媒体证实,其正在接受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调查,以确认其包括“双十一”数据在内的会计方法是否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消息传出,阿里巴巴在纽约的股价大幅下挫6.82%。美国证监会的力量可见一斑。

  必须承认,美国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大最深的资本市场和金融中心,和其证监会相当高的监管能力密不可分。虽然,美国证监会的发展路径与中国证监会有所不同,但它的不少历史经验也值得我们总结借鉴。

  首先,要肯定政府监管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美国证监会成立于上世纪的大萧条之后,算是痛定思痛、临危受命的产物。1929年美国因大量人为操纵的投机行为发生金融危机,公众对国家几乎失去信心。大危机导致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盛行,1934年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随之成立。在它的有效控制之下,美国证券市场很快走出了当时经济危机的阴影,恢复了生机。

  事实上,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自然人和经济人的差距相当大,经济中对人的理性假设在现实中很难达到,因此市场天生就有缺陷。市场缺陷导致其不能像理论中描述的那样自我修复和平衡,必须依靠外部力量才能够矫正。基于公共利益,政府必须通过监管手段来改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以此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

  其次,法规设定是监管能力的灵魂。SEC的成立也伴随着相关法案的确立,这给了它更为清楚的目标、更为明晰的规范和更为有力的支撑。因此,它才能真正树立权威、有效把控、高效运行。

  《1933 年证券法》和《1934 年证券交易法》两部法规是监管美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其核心内容一是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公平交易原则。1940年《投资公司法》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制度安排;1984 年通过《内幕交易处罚法》,1988 年里根总统签署了《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1990 年通过《国际证券执法合作法》。之后,美国还实行了强制性电子信息申报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隔离制度,在证券经营机构内部控制信息流动,从而防止对内幕信息的非法利用。

  最后,与行业协会合作的自律也非常重要。美国的证券监管在实践中一直奉行与自律组织合作的原则。由于自律组织处于市场的前沿,具有信息充分、业务熟练、人力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最容易发现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同于中国和日本的授权自律,美国采取法定自律。美国法律规定了这些自律组织为履责所必需的一些权力。因而,SEC 并不直接监管具体的金融机构,而是监管交易所和全国券商协会的活动,促使他们监管自己的会员和市场。对于一些缺乏法律支持的问题,再由 SEC 实施自律组织无法实施的监管活动。(作者是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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