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性制度为投资者入市筑起第一道防线

2017年03月24日 08:05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择远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中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规范适当性管理的行政规章,是统领市场适当性管理制度“母法”性质的文件。

  笔者注意到,最近几天,沪深交易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办法的问答,详细地解答了一些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比如,办法将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如何体现对“卖者有责”与“买者自负”原则的关系;对投资者是否有相关的义务性要求;对投资者做出基本分类的目的是什么……

  简言之,就是强调“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通过一系列看得见、抓得着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依然以散户为主,如何保护好这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层一直在努力。我们看到,2009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而随着《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基础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成形,同时,还构筑起了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为中小投资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因此,必将对我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格局带来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之所以重要,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投资经验相对来说较为欠缺,在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缺乏独立判断的能力,更多依赖于专业机构的投资建议或营销推介,承担投资损失的能力比较低。

  正因为如此,就必须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证券经营机构而言,要始终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市场稳定;要充分认识行业利益与投资者利益相辅相成、共同进退的关系;要认真践行“客户利益至上”的发展理念和业务架构,真正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要全面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向合适的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做好风险揭示工作,让客户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

  值得关注的是,本月初,证监会举办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培训会议,解读并部署加快《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在会上透露,下半年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开展适当性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开展专门的稽查行动。他同时提醒经营机构要有首发合规意识,不要成为适当性执法中的“首批”或“首例”违法违规典型。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境外成熟市场在长期实践中,根据投资者保护实际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一项制度,目前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通行做法和基础原则。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就要施行了,这必将对投资者保护乃至整个行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将重新塑造市场生态,对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和投资者信心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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