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山东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的消息一经发布,随即引发热议。根据政策要求,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犬只和养犬登记证。(3月2日《北京青年报》)
从形式上来看,济南市刚刚推出的“养犬积分制”,有点类似于机动车驾照的管理,同样设置了累积扣分,扣满12分就暂扣养犬登记证,然后需要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得养犬登记证。所以有网友戏称为养狗也要“考驾照”。而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会引来更多的关注,其中不乏质疑的声音。比如就有网友表示:犬只扰民要扣分,但“扰民”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在狗的主人被暂扣养犬登记证之后,所养的犬只如何处理?
客观而言,网友提到的这些问题,有些济南市公安部门已经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应对办法,网友完全可以放心;而还有一些问题,则需要结合实践进一步探索与完善,其中难免存在瑕疵和不足。但无论如何,地方政府围绕城市犬只的饲养和管理,推出创新性的“养犬积分制”,属于一种管理上的探索和创新,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方实行的都是“有证养犬”制度,就是必须为自己所饲养的犬只办理合格的证件,取得合法的身份,然后接受包括定期注射各种疫苗、接受检测等等在内的规范和管理。这不但是对犬只和饲养犬只的人负责,同时也是对其他市民百姓的生命安全、社会秩序负责。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有证养犬”制度更多的是解决了公众饲养犬只的资格,以及疾病的防疫等等问题,但是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饲养犬只所带来的扰民问题,以及对社会其他方面所带来的困扰。
但实际上现实中真正发生宠物犬咬人的情况比较少见,更多的是扰民的问题。比如犬只主人没有拴狗绳就出门遛狗,会对路人造成惊吓;比如有的犬主人允许自己的宠物犬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等等。而这正是济南市公安局推出“养犬积分制”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目前来看,这一举措既可以照顾到城市居民养犬的权利,也能通过对“扰民”等行为的举报,对养狗人进行义务上的约束,最终起到促进犬只与犬主,犬只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的目的。
一项创新性的政策出台,存在不足是正常的,所以才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完善和改进,“养犬积分制”也许在各种细节上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但是其大方向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值得我们去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