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自强,监管也得跟上

2017年02月07日 09:19   来源:法制日报   □毛建国

  “成立业委会到底动了谁的蛋糕?!”1月15日,成都温江八号公馆业委会选举大会,七八名自称业主的人冲入会场,其中一名男子将投票箱砸烂,其余众人将大半选票撕毁并抛撒、踩踏,致使选票无效。1400户业主成立业委会的心愿再次落空。据了解,其中一名肇事者是小区物业方成都市宏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月6日《成都商报》)。

  对于当前的物业,人们真是太有话要说了。成都这位物业公司客户经理的做法,只是捅破了一层纸,把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用一种戏剧的方式表现出来。想想现实中,物业与业主之间真有那么和谐吗?物业的做法真的能让业主满意吗?

  从新闻来看,这起事件源于业主们想要成立业委会。于是问题来了,业主们为什么要成立业委会?一个最大可能是,业主们对于物业不太满意,想通过成立业委会来拥有话语权,尽可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成立了业委会,就能够达到目的吗?答案可能没有那么乐观。就现实来看,相对于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上相对好一些,但也并不是完美得让人无话可说。

  2007年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一时间很多人欢欣鼓舞,以为从此之后只有“物业”没有“物管”了。回到现实中来,梦想很快破灭了。这些年来,媒体报道了太多蛮横霸道的物业,有些物业甚至像“黑社会”一样。虽然从大数据上讲,这些物业公司可能是少数,但指望物业公司从“管理者”变身为“服务者”,恐怕短时间内还是异想天开。

  有人可能说,业委会不是可以代表业主们维权吗?这里,首先不要把业委会想象成居委会、村委会。在现有语境下,即便成立了业委会,也未必能够制衡物业公司。更何况许多业委会还存在先天不足,甚至业委会主任也未必有着“角色意识”。在很多事项上,看似经过了业委会的同意,但其实大多只是走个形式。拿小区车位来说,有几个业主具有话语权?收来的钱用之何处,有几个业主真正知情?事实上,很多物业还是把自己当成“物管”看待,似乎他们才是小区的主人。

  “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说到底,业主和物业之间之所以发生很多冲突,还是利益问题。具体到成都这一事件,根子还是出在物业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上。现在的问题是,有许多小区根本没有业委会,有一些小区即便有业委会,也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然,我们可以对业主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提出要求。但面对现实,有关方面难道不应该反思,在小区自治上,自己到底付出了什么努力?有没有在客观上放任物业公司的横行霸道?

  纵向看,现在的小区是越建越美。可以说,很多小区在硬件建设方面可以说是一流水平,但提到物业,很多小区只能算是三流。这就是当前最大倒挂:一流小区、三流物业。没有和美小区也就没有和美城市,可以有三流小区不能有三流物业。这里,业主当自强,需要加强业主自治,但有关方面也并非看客,不能放任不管。从现实出发,有关方面应该通过各种努力,提升业主自治的意识、能力和环境,与此同时,该出手的还要出手,该站台的还要站台。业主当自强,监管当跟上,这才能早日告别“一流小区三流物业”。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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