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宏观税负与企业利润的关系?

2017年02月01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一方面,我们要正确看待当前宏观税负问题,不必过分担忧。毕竟,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另一方面,也要有效解决宏观税负争议问题。国家应加大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要加快推进营改增的后续改革,要推进消费税、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同时,还要提高财政收支的公开力度,让纳税人的钱在有效监督的机制下运行。

  近段时间以来,宏观税负一直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问题。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凯泉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凯文直接将税负问题与企业利润相挂钩,算了一笔账:10年前,我们企业100元的收入中,税费占了10元多,利润8元多,税费是利润的1.2倍左右;到2016年,税费上升到12元,利润却只有3元,税费是利润的4倍。企业税费负担很重。

  那么,企业税负与利润到底有什么关系?企业利润下滑是否就是由征税导致的呢?

  其实,企业利润下滑,并不是由征税因素直接导致的。导致企业利润下滑的原因非常多。首先,市场竞争可能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当一个行业利润空间较大时,就会吸引投资者加入到该行业,导致行业之间竞争加剧,企业利润下降。

  其次,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可能导致利润下降。企业经营成本包括劳动力成本、资源成本、土地成本以及税费成本、融资成本等。近年来,我国企业的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一直呈上涨趋势,同时,资源成本特别是原材料成本逐渐加大,挤掉了企业的一部分利润。而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等也影响着企业的利润空间。

  第三,其它行业利润增加,可能导致资金和人才从利润率较低的制造行业转移到较高的行业,从而导致实体经济利润下降。特别是在近年来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利润率远远大于制造行业的情况下,一些原先专注实体经济的企业和创新研发人才脱“实”向“虚”,使得实体经济缺乏应有的资本支持和技术创新,以致实体经济“空心化”。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企业利润下滑并不是由征税直接导致,但是征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收入,使得企业利润更加收窄。特别是我国实施间接税的税制体系,以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间接税为主,这些税收虽然名义上是流转税,理论上会通过商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但是税负转嫁,或者说税收的最终负担者到底是谁,还要取决于市场上的供求关系。

  如果市场上供不应求,生产得少,消费需求多,那么税负就会转嫁给消费者;如果市场上供大于求,生产得多,消费需求少,那么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就会困难重重,甚或呈现“前转”,也即向产业链中的其他生产者进行转嫁,包括上游的原材料供应企业等,或者企业通过压低工人工资来实现税负转移。应当说,目前我国产品总体上是供大于求的,因而流转税的税负实际上大多由企业承担,这也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令人鼓舞的是,企业税负较重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税费是实体经济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减税降费的具体措施陆续出台,特别是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降低“五险一金”、降电价、“营改增”等,在降低实体经济经营负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

  总而言之,一方面,我们要正确看待当前的宏观税负问题,不必过分担忧。毕竟,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科学研究、扶贫、养老保险、教育、医疗等方面,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也要有效解决宏观税负争议问题。国家应加大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在税种方面,要加快推进营改增的后续改革,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现行基本税率;要推进消费税、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对财产性收入进行调控,防止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同时,还要加大财政支出领域的改革,提高财政收支的公开力度,让纳税人的钱在有效监督的机制下运行,使税收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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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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