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日通报,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仍在持续。26个城市维持红色预警。督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擅自生产、撕毁封条等行为,违反限停产规定。(1月2日新华网)
这些企业简直是胆大妄为!据监测显示,12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9个城市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16个城市达严重污染,石家庄最重。1月1日,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的城市范围扩大,北京、石家庄、临汾等污染严重。同时,东北地区、关中地区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也达重度污染,有城市达严重污染。面对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环保部派出16个督查组分赴污染严重地区展开督查。然而,与环保督查组玩躲猫猫,捉迷藏的游戏现象并非鲜见。
中央环保督察组,属于“钦差大臣”,一些企业竟然如此阴奉阳违,竟敢玩“躲猫猫”、“捉迷藏”游戏,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竟然撕毁封条擅自生产,顶风作案,可想而知,这些企业平时是如何胆大妄为,又是如何对待环保工作的。在这些企业眼里,只看到的效益的最大化,什么环境保护法,政策法规等统统都抛之脑后,当做耳旁风,把污染治理根本不当一回事,面对督察组的检查是当面说好话,态度坚决,拍胸脯保证,可是督察组前脚走,他们就就重启关停装置,继续我行我素,污染不止。
这不是企业胆太大,恐怕有什么保护伞罩着。如果没有“保护伞”,企业亮他也没有这个贼胆。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关停一个污染企业,就等于少了以GDP贡献者,断了一条政绩后路。所以在经济效益,财政收入与环境保护面前,他们选择了政绩考量。所以对企业的污染睁只眼闭着眼,不管不问或者雷声大雨点小,选择性、象征性意思一下,糊弄检查,蒙混过关,检查组一走又我行我素。
记得去年初,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提出“四个不放过”原则——“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我们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那么对于撕毁封条擅自生产的企业应该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同时是不是应该追究当地政府部门领导不力,监管失职的责任呢?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防止大气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真抓实干,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是阴奉阳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应付上级检查,躲风头。对于顶风作案的企业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当地政府的连带责任追究不可或缺。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