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药价回扣双高现象须釜底抽薪

2016年12月30日 07:33   来源:红网   杨喜喜

  近日,央视记者历时8个月对上海等地的6家大型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的药品回扣现象令人触目惊心:自费药品医生回扣普遍在30%-40%,高回扣高价药更受医生青睐。

  药品回扣现象由来已久,已成行业“潜规则”,此次经由媒体曝光的也只是“冰山一角”。药品回扣,表现在“药”。药品中标价越高,其回扣的空间就越大,也就越易激发医生多开处方。

  据记者调查,药品回扣一般至少在中标价的20%以上,药品才有销量。于是,某一药品市场供货价仅14元,但经过省级药品招标之后,其价格竟高达60元,是市场价的4.3倍。差价如此之高,也难怪会沦为回扣滋生的土壤。

  部分药品的中标价远高市场价,既加重了患者的药费负担,也让国家医改政策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但单方面处理个别涉事医生,非但不能治本,还极易让公众对医生群体形成刻板印象,更有甚者,可能进一步激化本就处于敏感边缘的医患矛盾。

  不论医生收取多少回扣,对此事的处理与反思都应在现行医改制度框架下寻求解决之道。药品回扣这一顽疾,表现在流通领域的“药”,其根源却在“医”。其中,医疗、医药、医保、医生,各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医药代表竞相争夺的“市场”,每个“市场”都有可能造成药价虚高。医生倾向高价药、自费药,高出的部分医保便不予报销,最终还得患者自己买单。长此以往,医生治好了患者身体上的疾病,却又为患者种下心理上的病根。

  事实上,就药品价格虚高、医疗服务扭曲等问题,国家已出台多项调控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逐步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这一举措既能推进药品“零差价”的实现,也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关键环节。

  药价是一根敏感神经,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药价牵扯的环节之多,决定了药品市场整治,不可单方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国家层面也在不断探索,并在医疗机构中推广“福建三明模式”,运用医保杠杆,推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药价虚高成因复杂,“三明模式”给我们破解药价高回扣提供可行性借鉴。在具体实施中,除了推行“两票制”,让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还需完善医疗价格监督,落实医院、医生、监管等多个部门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此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也能树立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样,药品的购销秩序得到优化,流通环节经过压缩,高回扣的水分也会被挤压,医生想拿回扣,也无门路可寻,真正让医改红利惠及全体百姓。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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