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药价高回扣”需要制度性反思

2016年12月26日 07:51   来源:光明网   乾 羽

  针对央视在“新闻30分”栏目中播报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内容,国家卫生计生委纠风办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对涉及的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12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当一个事件成为舆论热点时,其发展变化的过程通常是固定的:先是媒体曝光,接着是舆论鼎沸,然后是主管部门重视、调查、处理,最后是舆论平息事件告一段落。所以,当央视报道了《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后,可以预见的一般结果是:新闻中收受回扣的医生将被严肃处理,人们会再次感叹医生职业道德的滑坡,然后,就不一定有然后了。

  央视报道的只是部分案例,可实际上高药价中的高回扣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既然是公开的秘密,其症结就不在于个人,而在于土壤。相应地,对问题的处理就不能局限于被曝光的个体,而是应该弄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其背后是否存在着制度层面的失守?唯有如此,所谓的纠错才能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纠错,而不是浮皮潦草的应付;所谓的严惩才能是一种切中肯綮的处罚,而不是走走过场的“言称”。这就意味着,在高药价高回扣的处理中,处罚的对象不能止于几个被曝光的医生;除此之外,还应该主动思考,在制度层面是否存在不完善之处。

  比如,医生收回扣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医生收回扣、收红包,到底是职业道德范畴的问题,还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既然医生多是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认定受贿的标准,达到受贿的门槛就应该是受贿行为无疑。所以,必须确认医生收取回扣和红包是否是受贿?如果这个问题依然纠缠不清,医生们就会有恃无恐。

  再如,销售垄断链到底该如何有效斩断?本来,药品招标采购是为了斩断这条利益链,但事实是,在很多地方,药品招标采购就像是暴利兑现的保险柜和遮羞布:价格虚高的药品只要进入采购目录,暴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且,外界还无法质疑,因为人家通过了正式程序。结果,利益链依旧存在,而且变得简短、高效。清除药价虚高背后的销售利益链,需要制度层面的周全思考。

  随着媒体的曝光,高药价中的高回扣成为一个公开的事实。在证据已经确凿的情况下,处理被曝光者非常容易、简单;而对这些个体的严厉处罚,也能够快速平息舆论。问题是,高药价中的高回扣是否是普遍问题,其背后是否存在着制度的不完善?如果这些深层问题得不到厘清和处理,则杀一只能暂时儆百,一旦风头过后,一切都会回归到旧有的秩序中:该收回扣的,还会收回扣,该送红包的,还会送红包。否则,央视报道只是对利益链条上的主体提了个醒:下次收回扣,要小心点!若舆论监督不能启动制度的纠错和制度的完善,央视报道的意义仅此而已。(乾 羽)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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