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300万工程拿50万回扣”不“豆腐渣”才怪

2015年09月21日 14:20   来源:中国江苏网   江文

  近日,国家级贫困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传出一条重磅消息:一名落马干部任职乡镇时操控招投标敛财,投资300万元的“小项目”,他一人吃掉了50万元“回扣”。(9月20日新华网)

  一个总共投资才300万的小工程,领导干部就收受了50万元的回扣,这样的工程建筑质量可想而知,如果不成为豆腐渣工程,那才是真正的怪事。

  近几年,“豆腐渣工程”频现早已令人见怪不怪了,从桥梁、隧道、公路、铁路到城市市政项目,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到地方扶贫项目等,都有“豆腐渣工程”的影子。然而,比“豆腐渣工程”频现更叫人困惑的则是在政府强力治理和公众舆论的愤怒讨伐声中,“豆腐渣工程”却愈加泛滥、愈演愈烈。这后面的原因众所周知,那就是腐败,是官商“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的结果。

  去年,中央首轮巡视反馈的情况显示,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是土地、矿产)成为腐败“重灾区”。“工程腐败”已大量侵入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承揽、招标投标、项目环评、资质认定、物资采购等众多工程领域和环节,而与工程腐败紧密相关的就是“豆腐渣工程”,因此在坊间有这样一种说法,有多少腐败,就有多少“豆腐渣工程”。

  试想一下,一个总投资额也不过300万元的工程,光是给领导干部的回扣就是50万,已经占到总额的六分之一,如果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商人还有利可图吗?商人不是傻子,他们不可能赔本赚吆喝,他们敢从300万的工程款中拿出50万给领导干部,他们是有底气的,他们自然而然也有生财之道,那就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这样的工程如果不是“豆腐渣工程”那就是奇迹了。而由于领导干部收受了巨额的贿赂,也自然会睁只眼闭只眼,这样的“豆腐渣工程”也就会畅通无阻地通过各种验收,甚至还可能获得“优良”工程的称号,至于是不是“优良”工程,大家都心知肚明。

  “豆腐渣工程”糟蹋国家财产不说,它还可能剥夺人民生命和健康。不少的“豆腐渣工程”都有吞噬生命的记录。重庆綦江彩虹桥建坍塌,40人死于非命;湖南凤凰县的沱江大桥坍塌,41人死亡;汶川大地震倒塌的无数校舍让多少无辜生命瞬间消失了……这样看来,各级党委必须及时启动问责、倒查机制,深挖“豆腐渣工程”背后的猫腻,才能筑起一道整治“豆腐渣工程”的防护墙,才能让领导干部不敢乱伸手。

  没有到位的监督,没有人人负责的民主,没有铁的制度约束和令如山倒的执行力度,什么出人意料的坏事都可能发生。“豆腐渣工程”与官员腐败、管理缺失连着筋连着髓。腐败不除,豆腐渣工程难灭。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