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北京、河北、江苏等地采访了解到,在各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高达4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恐将成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7月3日《经济参考报》)
在对“医药回扣”声讨之声还未了之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再次引起关注。原本之前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腐败、节约资金,但由于惯性延续和权力寻租,凑预算、拿回扣、虚报冒领的现象一个都没少,有些“官办”社会组织更是成为其主管部门的“提款机”或是“招待所”,双方相互勾结虚报预算,利用“购买”资金变相“三公消费”。这种权力寻租着实让人大跌眼镜,看得出来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成为“底蕴深厚”的潜规则,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思索造成这样一种“回扣腐败”的幕后根源。
“暴利”之下必有勇夫。回扣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表面看来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增长,但实质上并非如此。近些年来,许多地方政府热衷于兴建豪华办公楼、大搞面子工程,相信这里的“回扣诱惑”不可谓不多。医药回扣狠刹不止,导致群众闻“病”色变,不仅损害广大患者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使我们称之为“白衣天使”的医生身败名裂。回扣已经滋生于商业各个角落和环节,从政府采购到旅游导购,从家庭购物到企业营销,甚至连清风素面的学校校服和课本都被恶心的回扣沾染。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回扣之所以之所以能傲然于世,可以盛行于各行各业,都是由于获利者对它的“喜爱”。政府采购作为“公家”行为,如果由于监管不力导致成为一种谋利工具,并任由其发展,那么这种制度的缺陷,就有可能形成腐败滋生的生存空间,成为新的腐败重灾区。故此,遏制政府采购的“回扣腐败”须将监管制度加以完善。首先,必须坚持采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违规、垄断、暗箱操作等问题出现;其次,必须坚持采购公正,通过公开招标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竞争,并让监管贯穿于整个过程,确保采购公正;再者,必须坚持购买效益,加强对资金的预算监管,加大对所购服务质量的验收力度,确保每一批采购都能服务于民。
当然,打击商业贿赂,遏制回扣腐败,除了政府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的同时,还需要我们社会和全民的同共努力,齐抓共管打一场的正义之战,才能还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还百姓以公平消费,还商家以诚信,还政府以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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