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个人言论当自动续期政策

2016年12月28日 10:07   来源:东方网   犁一平

  持续热议了大半年的温州部分住房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问题,在上周末迎来了国家层面的初步解决方案。这条由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被媒体称之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最核心的内容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12月27日《钱江晚报》)

  说好的“两不一正常”政策,结果却是虚晃一枪,并没有真正兑现,令人错愕和遗憾。其实这并不奇怪,所谓“两不一正常”政策,不过是过渡期的做法,并不代替法律法规,也没有解决续不续费的问题,同时,此政策只是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所作出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只代表王广华个人言论,不能视为国家政策。

  作为国家政策,有严格的出台程序,任何个人说了都不算,这是基本常识。而且,王广华说的非常明确,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也就是说,王广华并没有肯定的说“两不一正常”完全可以当作政策使用。这完全是王广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提出的建议方案,这个办法能不能成为政策,还要按程序决策。但是,很多人把王广华的“建议方案”当成了“国土部政策”,一阵狂喜。

  这或许是有的人期盼免费已久,而王广华的说法又正中下怀,结果,信息在传递过程中逐渐“走样”,把王广华的“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理解成国土部的政策。也许因为王广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有的人误读为“政策性回答或解读”,信以为真了,而事实并非真的免费续期,所谓“过渡性政策”,只是权宜之计,并没有“一刀两断”,从此两契了。

  目前,续期到底要不要交费,仍然存在争议。有人坚持免费续期,有利民生,否则,就是与民争利;有人建议,根据20年、30年、40年、50年以及70年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有所区分;有人认为到期不续费将会致使当前的土地出让制度在住宅方面难以为继,买二手房比买新房子更划算,居民更倾向于去买二手房,可能导致整个市场秩序会乱。之所以争议,就因为立法没有明确,如何处理到期延期问题,没有法律依据,无所适从。

  这次闹“乌龙”,也是一次提示,不能把个人言论当政策听信,否则,会误入歧视。行文至此,不得不提醒一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问题已经争论多时,民众非常期盼,也非常困惑,亟待从立法层面对续期问题来一次了政策性断,明确政策方向和具体操作措施及程序,解决“过期住房”无法交易的问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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