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工作人员孟文耀领到本人的公安数字认证书后,因不能熟练操作电脑,便没有更改证书登录密码,将数字证书放在办公室,由其所在的事故中队第三小组全体人员工作使用。今年7月26日至8月底,第三小组临时工王昕超利用公安数字认证书,在公安网上违规查询两千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15000余元。王昕超因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被安徽省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交警大队将王昕超予以辞退。同时对公安数字认证书持有人、事故中队长、分管事故中队的副大队长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谈话诫勉处分。这是全国首例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倒卖个人信息被刑事拘留的案件。(12月26日央视)
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被抓,固然给备受信息泄漏之苦的民众出了口恶气,但又是“临时工”作案的结论却让人高兴不起来。全国首例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倒卖个人信息被刑事拘留的说法更让人难以置信。难道,数亿条公民个人信息泄漏,全是“临时工”和黑客的错?好不容易抓个公安“内鬼”,还不是正式民警。是全国公安干警个个严守法律底线,绝不会被金钱所利诱,所以至今没有正式民警涉嫌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抓,还是因为此类案件大多事先就安排好了“替罪羊”,或是执法部门相互之间惺惺相惜,不愿自揭家丑?
如果说业主、股民、保险业客户、快递客户、病人、新生儿等公民个人信息,还可以说是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所为,凭身份证号就能查询的开房记录、车主信息等,显然不是一般单位工作人员能利用职务便利干的。只有公安内网才能这么快查询到相关信息。而这么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至今只有一人被刑事拘留,不仅让人怀疑有关部门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与诚意,也让人担心还有更多“内鬼”没被抓获,信息泄漏的黑洞仍未堵住。
相比追查“内鬼”,公安内部人员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过于方便的漏洞也亟需弥补。虽然上公安内网需要公安数字认证书,但在全国公安机关大量聘用临时工充当内勤的情况下,一个数字证书供多人使用,或是临时工用民警电脑上网查询信息、办理业务的现象并不鲜见。很多民警对自己这近乎无限的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权也存在滥用现象。像找人查对象的开房记录,以确定对方是否是合适的结婚对象的事,在很多地方就是公开的秘密。查亲朋好友的开房记录去取笑对方的,也不是没有。还有用此追星的。像去年7月,江苏如皋市某女民警女儿(14岁)泄露李易峰、杨洋两位艺人的隐私,包括二人的身份证号、曾用名、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事件就让人十分人震惊,连普通民警的未成年女儿都能接触到内网信息,这公安内网还有秘密可言吗?就算没人利用这一职务便利去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但这种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合法吗?恐怕公安的内部纪律也不允许这么做。
公安内网成了公民个人信息泄漏的源头,这本身就值得有关部门警惕。公安内网的查询权限不能无限制开放,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层层加密、层层授权,减少有权获取相关信息的人员数量,避免因接触信息库人员过多导致信息外泄。即使是查案需要,也没必要让人人都能查询数据库,一个单位或部门,有一两人能接触到相关信息就可以。对确因工作需要,应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也应留下查询记录,方便日后追查。而且相关系统软件也应增设查询理由一栏,并且定期核实。发现有查询与工作无关内容者,即应依法处罚。以免让内有重要信息甚至国家秘密的数据库沦为孩子的玩具,或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子取之不尽的“金库”。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