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安改革,公众充满期待

2015年02月17日 07:09   来源:工人日报   郭振纲

  据新华社2月15日报道,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意见中明确,我国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曾几何时,为了办理身份证,一些在外地工作的人,被迫三番五次往返于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地。当时不少人急迫希望有一天居民身份证能够异地办理,让他们少受点颠簸之苦。现在,这份有关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可以说回应了公众诉求。

  这次深化公安改革,亮点颇多。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只是其中一项。其他的政策,比如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等,都具有划时代意义。

  这次改革,贯彻着一个重要的原则,即“惠民、利民、便民”。比如,取消暂住证制度,可以让许多在外地工作的人,不再为没有办理暂住证而忐忑不安,用工单位也不需要再为办理暂住证而劳心费神;实行居住证制度,实行与居住年限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方便了外地务工经商人员在工作地买房、子女入学、就医等;而落户政策的调整,更让不少渴望留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农民工,看到了曙光。

  在微观执法层面,此次改革意见强化了法治理念和要求。比如,立案、询问全程录音录像,证据收集不能片面,案件办理终身责任追究等,这些都是严格按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办事的具体体现,对于防止冤假错案、推进法治进程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当然,意见实施后,执行层面要尽快跟上,将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解读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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