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治理 新“枫桥经验”应成为共识

2016年12月28日 07:21   来源:钱江晚报   评论员李晓鹏

  今年11月初,本报报道了阿里巴巴安全部与绍兴警方联手,会同全国二十余省公安机关数万警力,成功破获“8·14盗号专案”。这是警方近年来处置的最大的个人信息安全案件之一。绍兴警方为了案件的侦破,作出大量努力,而阿里巴巴安全部也派出了技术力量,在破案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本报当时配发评论,将这种网络空间治理模式,称之为网络时代的新“枫桥经验”。

  这一说法引起了媒体和学界的高度关注。本报刊发的评论,被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在内的一百多家主流媒体转载。12月26-27日,一场以“网络时代新枫桥经验”为主题的高峰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邀请了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来自浙江、福建、广西等各地政府、政法机关实务部门人士以及北大、清华、浙大等院校的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作为本报代表和该篇评论的撰稿人,我也受邀参加并作了主旨发言。参与讨论的嘉宾一致认为,网络时代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特点,使之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有效手段。

  阿里巴巴安全部与警方的通力合作,是一种典型的互联网条件下的群防群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入网络时代的最新发展,也是对“枫桥经验”的进一步丰富。当年获毛主席表扬并向全国推广的枫桥经验,就是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那么进入互联网时代,这些元素,也会根据时代的不断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阿里巴巴安全部的员工就像当年的群众,他们通过自己掌握的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能力,积极参与到网络空间的社会治安治理进程之中,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警方作为社会管理者的代表之一,借助阿里的技术力量,解决了网络空间治理中的“立案难、办案难、举证难”,成功打击了网络犯罪。今后,随着网络群防群治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工程师、论坛、群组以及政府部门参与其中,组成网络空间治理的协同力量,在治理假冒伪劣产品、网络黑灰产业、拐卖妇女儿童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最终实现网络空间治安良好的目标,“发案少,抓人少”。

  网络新枫桥经验的意义,是社会治理模式面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挑战,而做出的适应性变革。人连接人,人连接物,物连接物,互联网最终将会为每一个人都建立连接。社会连接方式的变化,带来的就是社会治理方式的改变,但无论怎么改革,人们对于安全感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将有助于社会建立诚信,企业搞好经营,政府维护好秩序。

  除此之外更大的意义在于,对中华民族来讲,近代500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是中国第一次有机会站在人类技术革命的前沿。目前的世界互联网格局,已经形成了中美两强的格局,其他国家基本没有同样规模的互联网产业。这是历史赋予中国的一次机遇,但如果网络空间的社会治理搞不好,如果黑灰产业始终无法得到根治,如果诚信和安全无法成为网络空间的常态,那么,这样的机会并不能够真正掌握,反而会带来极大的破坏性影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枫桥经验”源自绍兴,“8·14盗号专案”成功破获也在绍兴。在互联网条件下,群防群治依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只不过,变的是技术、平台和环境,枫桥经验所追求的价值依然没有过时。在网络黑灰产业猖獗的今天,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确保徐玉玉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就就需要建立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协同治理模式,阿里巴巴安全部和警方的合作,也不过仅仅开了个头。这种网络时代下的新枫桥经验,将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共识。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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